原标题:“酱油兑水”造万元假币 两小伙双双获刑
使用和交易假币都是违法行为,也是国家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之一。可有些人偏偏无视法律,使用伪造假币。近日,宿城区法院就对一起违法使用和交易假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被告人刘某是南京人,蔡某是安徽人,两人2016年在网上认识,为了来钱快,就想到用假币去套取现金,于是共同出资,通过网络从李某那里,购买了多张面值为10元、20元的假币。
2016年12月28号,刘某、蔡某带着假币从南京来到宿迁经开区,在一个网吧内使用假币时被人当场识破,并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从二人身上查获10元、20元的面额假币共519张,合计9490元。为了使假币看起来更真实,两人还将假币进行做旧处理。
被告人刘某、蔡某在网上购买假币和对假币进行做旧处理,触犯刑法,系共同实施故意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法庭当庭依法对二人做出宣判。
购买假币本来就属于违法行为,使用假币更是害人害己,如果大家在生活中发现假币,一定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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