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王鹏)昨日,家住某小区的市民张女士拨打晚报热线电话反映,在自己已经缴纳小区车位费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委员会却发出通告,告知所有业主暂停征收车位费。“到底收不收,开始让我们交,交了之后又说不收了,这到底是咋回事?”张女士很是不解。
昨天,记者来到该小区,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做出暂收车位费的决定前,就已经交了车位费。“我是今年6月份交的,8月底他们说不收了,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张女士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叶主任。对方表示,小区内的车位费并不是停止征收,只是暂停缓交。叶主任表示,小区内的车位费一直由物业公司代收,但是在今年8月份,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本小区的物业公司一直没有把小区账目弄清楚,业主委员会这才决定暂停缓交车位费。“什么时候能把账目弄清楚了,什么时候恢复征收。”叶主任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陈先生。陈先生表示,当时与老业主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达成协议,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征收小区管理的一切费用,每年只要向业主委员会上缴9万元即可。“今年八月份,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刚刚成立,他们就找我们要钱,之前我们已经给过65000元了,但是他们张口就要20000元,到年底还有好几个月,我们觉得把剩下的钱全给了并不妥当,就没有上缴,他们就以此为理由,停收了车位费,断了我们的经济来源,致使我们无法正常工作。”陈先生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业主委员协会副会长孙泽浦,孙泽浦首先表示,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起表率作用,按时缴纳小区物业费,但是其中很多人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其次,本届业主委员会在接手小区工作后,立刻停收车位费的行为超出了业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不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