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昨日,宿豫区皂河镇七堡村村民周先生致电晚报热线13951395151诉说了一件烦心事,在2011年底,他在村 委会缴纳了一笔钱,用于全家人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妻子和女儿都已顺利参保,而自己因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因而未能顺利参保。如今一年下来了,周先生既没有办理该保险,当初缴纳的保险金也不曾被退回来。
参保人:参保不成,缴纳的保险金却不知去向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了周先生的家中,他向记者展示了一张“宿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款专用收据”。收据上显示,交款人为周先生和他的妻子、女儿三人,金额共计300元。同时还有另一张“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上面显示共收取工本费30元。两张收据上的收费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
周先生回忆说,2011年底,村委会在村子里张贴公告,动员村民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周先生便为全家人缴纳了330元保险金。付款没多久,妻子和女儿两个人就收到了“医保卡”,而他却没有。周先生赶紧前往村委会询问原因,“当时村里告诉我,因为我已经参与了职工医疗保险,故不能重复参保。”周先生说。
既然是无法重复参保,周先生自然想到了把缴纳的110元保险金要回来。然而当他找到村委会时,会计却告诉他这笔钱已经汇入了市人社局的账户,村里已经无法索回,需周先生自己到人社局索要。“村里还有不少人跟我的情况一样,我就是想弄明白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周先生说。
市人社局:因无法重复参保,费用当时就已退还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皂河镇七堡村委会,值班人员告诉记者村会计还没有来上班。随后记者拨通了村会计张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称,确实有几名村民没能顺利参保,但是钱已经汇到人社局的账户上去了。随后记者来到皂河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这笔钱是直接打入人社局账户的,并没有经过我们的手中。”
“钱当时就退回去了,我们没有收到这笔钱。”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人社局办公室主任任建玲告诉记者,去年这个时候皂河镇上报上来的参保人员中确实有部分人员重复参保,但是人社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电脑系统无法接收重复参保人员,系统无法通过审核,因而这笔保险金就不能入账,这笔钱当时就退还回去了。“我们将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的负责人进行督办,查明原因并确保近期将钱退还到每一名重复参保人员的手中。”任建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