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

首页>地方频道>宿迁>社会

原告整理家人遗物时发现借条 上了法庭才知道“被告”弄错了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朱来宽)徐某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宿迁,但前不久却被人以欠钱不还为由告上法庭。一头雾水的徐某请假回来才发现,竟是原告方因没有调查清楚而告错了对象。

       今年20多岁的徐某中学毕业后就前往南京打工,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回家。可是前不久,他突然接到父母的电话,称他因向他人借9万元钱不还被告上法庭,法院已经把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邮寄到家里了,让他赶快回来看看。感到莫名其妙的徐某赶紧向单位请假回家,当看到原告提供的起诉状和三张借条复印件后,他发现起诉状和借条上的确是自己的名字,年龄、地址也都对,但是借条上的债权人王某、担保人任某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而且借款人签字的名字也不是自己的字迹。

        于是徐某立即到法院问明情况,案件承办人当即通过电话叫来原告及其代理人。经了解,原告的亲属王某因病去世,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三张借条,遂根据借款人名字打听到徐某的相关信息,误以为徐某就是借款人。于是,便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了法庭。

        双方弄清事情原委后,原告及其代理人立即向徐某赔礼道歉。但是,徐某情绪很激动,“我才20多岁,法院传票寄到家里,说我欠人9万块钱不还,搞得我父母及家人都怀疑我拿那么多钱做什么事情了。邻居们对我都会有看法的。”

        为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通过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最后,原告当场自愿补偿徐某1000元的损失,一场纠纷才得以化解。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217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