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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车混行道上,行人靠右等红灯,机动车“借道”右转时 如遇意外机动车须负全责 

       宿迁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吴越/文 张哲/图)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我市不少路段是混行道,如市区的青岛路与发展大道、西湖路与富康大道等交汇处。在这些路口处,当非机动车靠右遇红灯停下时,后面的机动车便会不停鸣笛催促非机动车让行。针对这一现象,不少市民很反感。昨日,记者调查走访了我市相关路段,发现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而对于该不该让,市民们也众说纷纭。

     记者探访:“借道”现象很常见

       昨日下午,记者趁下班高峰期探访了市区多个路口后发现,在车流量较多的富康大道与西湖路交叉口等路段,有不少机动车在右拐时会选择“借道”旁边的非机动车道。

        记者来到富康大道与西湖路的红绿灯处,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是路上的白色实线。由于路面狭窄,电动车时不时在机动车道上骑行,部分车辆也会行驶到非机动车道上。记者注意到,当右转车辆遇到前方有等待绿灯的直行车辆挡道时,有些车主便会选择从一旁的非机动车道上“借道”右转。若非机动车道上有车辆,许多车主则会鸣笛“逼”开非机动车。

       此时,一辆打着右转向灯的黑色轿车准备右拐,在看到前方有等待信号灯的直行车挡路后便向右一转,将车径直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随后便一直不停地按着喇叭,提醒前方等信号灯的电动车让路,电动车只能被迫骑到了斑马线上。“哪有这样开车的,没看见都在等红灯吗!”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咕哝道。

        随后,记者又在市区青岛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处看到相似场景。几辆由西向东的电动车正在等红灯,此刻,一辆原本在机动车道行驶的银灰色轿车将方向盘一甩,转入右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并按起了喇叭。前面的电动车车主赶紧避让,银灰色轿车“潇洒”地离去。

      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不少右转的车辆都有“借道”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

      市民声音:“借道”“让道”皆因无奈

       记者从一位骑车人那里了解到,“借道”右转的情况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最为严重。很多司机为了赶时间,直接将车从机动车道行驶到自行车道,看到前方有自行车行驶的,还不断按喇叭催促,骑车人无奈之下只好挪到人行道上。

        而对于借非机动车道右拐,车主们也表示很无奈。“一般情况下,我都会耐心等待。选择‘借道’大多是因遇到急事或是遇到下班高峰期车辆较多不愿等待。”车主葛女士说道。而另一名车主则表示,有时是因后面的车不停按喇叭催促,所以自己只能按喇叭提醒旁边的非机动车“我的车要右转了”。“如果不是后面车一直按喇叭,自己是不会从非机动车道走的,万一撞到人可就不好了。”

       “有些时候并不是不想让,而是有的车主实在很过分。”市民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平时骑自行车上下班,在路口等绿灯时就经常遇到“借道”右转的汽车。“能让的我都会让,这也是予人方便。但是有些司机太过嚣张,嫌我们避让速度太慢就不停在身后鸣笛催促,真让人反感!”

       “与其说是‘让’,不如说是‘被让’。”市民高女士表示,她在遇到机动车“借道”时,往往是极不情愿地让开。“都是被逼的。让的话就会骑到人行道上,有闯红灯的危险;不让的话,后面的司机就会不停地按喇叭,无奈之下只能让步。”

       “电动车让道时会越过人行道,万一别的方向来车,被撞了怎么办?”采访中,不少市民有这样的担忧。人们普遍认为,非机动车在为机动车让道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安全考虑,机动车最好不要“借”非机动车道右转。

     民警说法:“借道”时发生意外机动车应负全责

       为此,记者采访了我市交巡警部门。正在执勤的警员施一川告诉记者,“非机动车道”指的是专供人力或畜力为驱动的非机动车,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行驶的车道。“若非机动车道上没有禁停标识,机动车可以暂时借用非机动车道,但应遵循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但在非机动车道上,机动车要让行非机动车,这是交通法规上明确规定的。”

       施一川说,按照要求,机动车辆应该尽量礼让行人。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给机动车让道时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要负全责。他提醒广大车主,开车时尽量不要驶入非机动车道,这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生事故时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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