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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开展集中整治扬尘污染活动 城区道路每天至少洒水3次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王晨)施工工地周围应按照规范建设围墙或围挡、建筑渣土清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城区道路每天至少洒水3次、工业企业必须采取吸尘、除尘等措施……记者昨日获悉,6月底刚刚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首份通告,从本月起对市区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

      扬尘污染为市区可吸入

     颗粒物主要来源之一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今年已全面采用新标准对市区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截止到5月底,按照新标准评价今年市区优良天数共91天,良好率为60.3%,低于去年同期良好率。

     据介绍,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即人们常说的PM2.5的来源主要是建筑施工扬尘、工业源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以及燃煤、生物质燃烧等。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开展市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看到,市区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活动。

     每日7时前要完成第一遍道路清扫

        记者看到,《通告》主要从施工工地、工程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工业企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通告》要求,施工工地周围应按照规范建设围墙或围挡,对工地出入口铺设硬化道路,配备冲洗设备和沉淀池;施工工地内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进行覆盖;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并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长期闲置的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针对最易造成道路污染的渣土运送,《通告》则要求,建筑渣土清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并保持车身干净,不得超高、超载和抛洒;在清运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污染的路面。

       提高道路保洁水平也是治理扬尘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通告》明确指出,道路保洁工作应在每日早晨7时前完成第一遍清扫,繁华路段应将保洁时间延长至晚上9时半;除雨天或气温在4℃以下的天气外,城区道路每天至少洒水3次,主要道路至少每3天冲洗1次;大雨后应及时清除道路泥浆。

     统一领导解决监管空白

     由于扬尘污染防治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很容易出现监管空白的局面。记者了解到,我市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后,这一难题将迎刃而解。

       在此次开展的市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活动中,市环保、住建、园林、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将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相关措施,产生扬尘污染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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