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王松竹 见习记者 张又千)近日,一则“一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了”的微博在网络上热传,引起许多家长的不安。昨日,记者从我市警方获悉,此微博为谣言,市民不必当真。
发现小孩被拐信息,警方查无警情
7月15日,网上出现一则微博信息:“帮忙!求扩散,今天上午一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三岁多,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这是孩子的照片,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40多岁的男人抱走了,大人都急疯了,知情者请告之!这是被拐女孩的照片!”这条微博很快引起了宿城公安分局富康路派出所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梳理该所警情,结果未发现有小孩被拐事件。随后又到大润发超市周边的几个派出所,仍没有发现此类警情。
然而第二天,此类微博还在扩散,甚至调查此案的几位民警也收到了这条转发的微博。富康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大润发超市调查走访,结果大润发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最近没有接到过任何有关儿童走失的消息。
“被拐”微博全国疯传,各地警方都已辟谣
“被拐”消息满天飞,警方却查不到警情,民警觉得事情蹊跷,上网搜索查看后啼笑皆非,原来这条“小女孩被拐”的微博并非宿迁独有,已经在全国各地广为传播。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此类微博最早出现在浙江杭州:7月11日晚,有一名网友发微博称:“2岁女孩项慧君,小名晴晴,刚学会说话,6月28日奶奶带着她在杭州桐庐大润发超市玩,被人抱走,当时身穿红色上衣、绿色长裤,求转发!”
经当地媒体查证,这一事件早在7月3日就被报道了,小女孩也早已被找到。
7月12日,江西赣州网友发出微博:“同事李变库的女儿在大润发走失了,已报案,请大家关注,帮忙提供下线索。”当天下午3点,赣州警方官方微博表示,该女孩已经找到,已被孩子父亲接回家了。
但随后,事情并没有结束,以上两条微博被人拼接成一条“小女孩在大润发被拐”的微博,开始在全国各地广为传播。两天时间,已在广东、湖北、江西、浙江、江苏、北京等很多省市流传,给部分群众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心理。而各地警方及媒体查证后都对此“微博谣言”进行了辟谣。
警方:传播网络谣言,造成后果要追责
“收到此条信息的网友不必恐慌,我们已查证这条消息纯属‘网络谣言’,宿迁根本没有发生大润发超市小孩被拐案件,希望大家不要再转发、扩散,已转发的最好能删除。”宿城公安分局富康路派出所所长贺晓峰告诉记者,大家纷纷转发寻找小女孩的微博,说明有爱心的人很多,但大家对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解读能力还是要增强,不能被一些想制造噱头、微博营销传递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所利用。
贺晓峰介绍说,在互联网上恶意传播谣言的行为,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应予以谴责。如果造成恶劣后果,影响公共安全,涉嫌违法犯罪,警方将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许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