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马石磊 通讯员 金晶)昨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启动,今年的缴费时间从9月23日起至12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缴费银行改为邮储银行。
据悉,市区居民医保缴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9月中下旬至12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应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春节后半个月内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婴儿出生后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小学生首次参保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高校大学生均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校代收代缴保费;其他居民首次参保的,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凭居民医保证到邮储银行缴纳。新参保人员对应的待遇享受期为当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0日。
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将按420元/人/年的标准筹集,其中一般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助320元。低保户、五保户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今年的参保缴费办理手续仍然和去年一样,但缴费银行有所变动。请续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医保卡或身份证、100元现金直接到市区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费。
相关人员提醒:为确保城镇居民能正常享受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请准备参保、续保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责任编辑: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