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张又千)一对“闺蜜”发生冲突,她们的男友为此“单挑”。一拳下去,程某将于某的鼻梁打成了粉碎性骨折。直到进了派出所,程某还认为双方属于自愿,将人打伤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宿城区耿车镇某加工厂上班的两名女子闫某、韩某原本是比较要好的一对朋友。11月12日下午两人下班回到宿舍后,因为一点琐事争吵起来,随后还动了手。被旁人劝开后,闫某哭着给男友程某打电话,程某听后怒火中烧立刻赶到女友住处,而韩某也给男友于某打了电话催其赶快过来。
晚上七点,程某与于某见面了,两人为维护自己的女友没说几句便争吵起来。随后,二人共同达成协议:到楚街上单挑,愿赌服输。晚上八点半,两人来到楚街某处空地摆开了阵势。程某一拳打过去,于某立刻捂住口鼻趴倒在地,鼻子鲜血直流。随后程某离开了现场,于某跌跌撞撞地忍痛跑到了医院,经检查,于某的鼻梁被程某一拳直接打成了粉碎性骨折。
13日上午,还在医院治疗的于某报了警。民警将程某找到后,程某不以为然,并声称自己和于某当时达成了协议,于某是自愿的,并且应该预知到自己受伤的后果,他并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应该对于某进行赔偿。
民警调查情况后,对程某进行了警示教育。这时程某才知道虽然双方是自愿单挑,但自己将对方鼻梁打成粉碎性骨折,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他将因涉嫌故意伤害,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及医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