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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在外地就医可报销住院费吗? 3个月内及时报销

        昨日,家住宿城区龙河镇的居民王先生拨打热线称,他家有个亲戚在扬州上学,但是每年都有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于前段时间生病住院,想问在外地医院产生的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亲戚每年都在龙河镇当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由于他本人在扬州上学,所以前段时间在医院体检发现有肺结核后,就在扬州住院治疗,由于病情比较严重,随后又转到了上海的一家医院继续治疗。王先生说,由于该亲戚家庭条件不好,此次就医产生了巨大的医疗费用,他想知道在外地医院就医能否回到宿迁本地报销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局医疗报销处的负责人井科长,对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井科长表示,只要保证每年都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在报销的时候需要带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身份证和银行卡几样证件,并且,必须在发生费用后的3个月之内及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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