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司法局通过构建政府合同管理“三个体系”,明确合同责任、规范条款设置、厘清审查界限,提升政府合同管理水平,切实有效防范政府合同纠纷和履约风险。合同备案审查全流程办理所需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以内,合同年履约率由改革前92%提升至94.5%以上。
一是构建标准化体系,实现“全流程”规范管理。出台《如皋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意见表》,明确规定合同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单位、监管单位在合同签订履行全流程方面的职责,围绕5类合同32项指标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对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由起草单位提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政府合同签订、履行监督职责。对以镇(区、街道)、部门名义订立的合同,按照“谁签订、谁管理”的原则由起草本单位的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并签订后报备司法局,确保实现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提高备案审查的精准度。
二是构建精细化体系,实现“全方位”广泛应用。严格决策制度,完善尽职调查、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一整套制度机制,实行政府合同统一范本、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统一清理“五统一”管理机制,形成全市合同管理工作闭环。推行文本示范制度,梳理全市行政机关面上合同示范文本,共涉及12个部门的27件,全部完成备案登记。强化重点园区政府合同应用,牵头制定科创、工业、农业等招商引资类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制定示范文本对各类政府合同进行规范,明确履约要求,对重要事项通过操作指南或文本批注形式进行说明和法律风险提示。
三是构建信息化体系,实现“全闭环”动态监管。开发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1.0版,将全市相关合同电子化,并进行统一归集、线上存档,目前已归集全市13个镇(区)、55个业务部门及单位合同基本信息698,449条。定期生成各项数据指标的统计分析的可视化展示报告,为政府项目投资分析与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合同管理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系统的数据连接,从谈判、招投标等前沿环节介入合同审查,实时掌握合同履约动态,协同推动履约和风险防范,今年来处置履约预警信息670条。建立备案合同不定期抽查、定期清理、责任追究和合同标后履行监管等机制,不断提升合同履行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