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孙旭晖/文 杨群.图)曾几何时,各种街头小吃成了许多城市一道流动的“风景”,当然,宿迁也不例外。街头小吃因其方便、实惠吸引了众多市民的青睐,但其带来的质量卫生和城市安全隐患,却一直令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头疼。
记者昨日从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的《宿迁市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管理暂行办法》,将划分餐饮摊贩经营场所,为流动摊点“安家”。
流动摊点多又乱,市民称既爱又恨
10月24日,记者在市区黄河南路、黄河北路、洪泽湖路等餐饮摊贩较为集中的区域调查了解到,因为方便快捷,不少市民都会在闲暇之余光顾这些流动摊点。三成市民坦言“每周最起码要在这样的路边摊吃上两三次,都养成习惯了!”但是,尽管流动摊点为市民提供了许多便利,仍旧无法掩盖其背后的许多隐疾:侵占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食品卫生不达标,影响市民饮食健康等。
“流动摊贩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方便,但看到他们造成道路堵塞、卫生隐患和其他问题就感觉不好了。”市民韩先生告诉记者:“说实话,虽然我也经常在流动摊点吃东西,但是从来不了解这些小吃背后的卫生情况。”
在市区的几个主要街道上,随处可以看到许多餐饮流动摊贩骑着三轮车沿街叫卖,或是挑着篮子蹲在路边叫卖。许多人流量较为集中的路口,也是小贩们青睐的“黄金地段”,把原本就有些拥堵的道路,更是围得水泄不通。而这种现象在中小学、医院附近更是常见。
“我平时也喜欢到这些流动摊点吃东西,但是一到上下班时间,遇到这些摊贩杂乱堵在路口,占道经营,心里也跟着堵得慌!”市民李小姐抱怨道:“能不能有个两全的办法呢?既让这些流动摊点继续给市民带来实惠,又能不影响道路秩序,不再给大家‘添堵’呢?”
划定经营场所,给餐饮摊贩“安家”
正如李小姐抱怨的那样,如何才能找到一个两全的办法,让这些流动摊点在利民的同时,又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再给大家“添堵”呢?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的《宿迁市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摊贩经营,以及对餐饮摊贩实施的综合规划、备案管理、公示和餐饮经营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专门的规范。
《办法》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餐饮摊贩的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管;城管部门负责餐饮摊贩经营场所的划定及划定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管;教育部门负责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城管部门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餐饮摊贩的监管。餐饮摊贩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应当采取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督促餐饮摊贩诚信守法经营,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对于划定区域内的餐饮摊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划定区域外的餐饮摊贩由城管部门负责取缔。
“简单来说,就是由城管部门为各区域流动摊点划分统一的经营场所,并由城管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监管和督查,而街道和社区则扮演协助监管的角色,引导餐饮摊贩在集中区域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保障餐饮食品的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这样的做法,能够有效地治理餐饮摊点的“乱”象,另一方面,在将这些餐饮摊点集中管理后,也能促进各餐饮摊贩之间的良性竞争,令我市流动餐饮摊点步上一个健康的发展轨道。
明确卫生要求,让市民吃得放心
《办法》中在提到城管部门划定的经营场所时,明确指出:城管部门应按照方便群众、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区域作为餐饮摊贩的经营场所,明确经营手段并向社会公布。划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
此外,对于中小学、幼儿园等既是交通要道也是各餐饮摊贩竞相争夺的“黄金地段”,《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经营场所应当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校园(含托幼机构)门口100米以外”。
“目前首要任务是先将餐饮摊贩进行集中管理,先科学合理地为他们划分出经营场所,消除乱象。”市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做能够令各餐饮摊贩在经营过程中横向对比,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竞争意识,为餐饮摊点的卫生工作,提供保障。
《办法》规定,餐饮摊贩具备防腐保鲜、防尘、防蝇、防鼠以及存放垃圾和餐厨废弃物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条件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段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上的内容,可以说在集中经营以及对餐饮摊贩的卫生要求上是非常严格的,不仅对餐饮摊贩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手段做出了明确,对各个摊点包括摊贩的卫生情况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法》中除了对流动摊贩做出了明确要求外,对相关的监管部门也明确了督查、指导和监管的分工,保证《办法》内容的执行力。
对餐饮摊点进行饭馆式管理
《办法》中提出的这些规定,将对我市餐饮摊点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在不远的将来,宿迁的餐饮摊点又将呈现怎样的面貌呢?
“以后市民走在宿迁街头的时候可以看到,全市的餐饮摊点都集中在规范区域内经营,每个餐饮摊点的从业人员都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餐饮摊贩购买的每一个食品原料都将从正规渠道采购,票证齐全……简单来说,以后在宿迁看到的餐饮摊点,给人的感觉将更像是‘饭馆’一样正规、卫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即日起施行的《办法》还要求,餐饮摊贩在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前,要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交备案申请,经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发放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的统一格式制发的包括餐饮摊贩名称、经营地址、经营时间、经营品种等内容的餐饮摊贩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后,餐饮摊贩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备案凭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做到“亮证经营”。“实行这样的备案管理制度,不仅能让餐饮摊点更加透明、正规化,也能让市民在餐饮摊点消费时更加放心,间接地为各类餐饮摊点带来更多的效益。”
“这些街头的餐饮摊点成本有限,我们也并不要求他们做到‘酒店式’的卫生标准,但是如果说街头的餐饮摊点能够有着‘饭馆’一样的卫生条件和规范水平,我们在日常消费的时候就已经非常满意了!”市民肖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办法》出台以后,我市各类餐饮摊点能否焕然一新,他表示十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