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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15.7% 增幅全省第一 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收入8210元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刘硕)市统计局日前发布了今年前三季度宿迁农村居民收支情况最新数据。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宿迁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8210元,同比增长15.7%,增幅位列全省第一。收入的增加,使得农民也更愿意花钱消费,前三季度人均消费支出4059元,同比增长14.3%,文化教育方面逐渐向城市看齐,期间受中秋、国庆双节影响,村民旅游消费高涨。

       根据统计数据,从现金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家庭经营、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4276元、3527元、406元,同比分别增长15.7%、14.7%、24.7%。

       对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住在宿城区屠园乡的周女士深有体会,“今年儿子上大学,自己在外做家政服务,月工资两千,每月还能休息4天,一下子就给家里增加了不少收入。再加上老公在家务农赚的钱,今年明显感觉宽裕不少”。

        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一大亮点。“这主要得益于国家对农民补助进一步加大,我市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市统计局有关人士分析称,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中,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人均28元,离退休金和养老金人均74元,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人均32元,领取新型养老保险人均50元,同比分别增长134.4%、42.0%、37.6%和37.1%。

        统计局数据还显示,前三季度,受中秋、国庆双节假期旅游出行多,汽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消费明显增多以及农民更加注重自身素质形象的提升等因素影响,在八大类消费中,衣着、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娱乐和医疗支出快速增长,支出分别为255元、397元、712元和347元,分别增长15.9%、26.2%、19.6%和16.2%。食品、居住、家庭设备和其他消费增势平稳,支出为1400元、561元、306元和80元,分别增长10.5%、9.7%、12.9%和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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