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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宿迁市将对无“绿标”机动车限制通行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王晨 文/ 杨群 图) 市区的有车一族注意了,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市区行驶的机动车,无论是新车、旧车,还是大车、小车,都要贴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否则将被实施限制通行。

       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对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以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

      三类车届时将被实施区域限行

      “市区限行区域为东至新青年路(含),西至世纪大道(含),南至西湖路(含),北至骆马湖路(含)以内的合围区域。限制通行时间为自2013年1月1日起的每日7:00至20:00期间。”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芝玲告诉记者,今后我市还将根据市区机动车的保有量、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城区空气污染情况适时扩大限行范围。

       刘芝玲介绍说,限制通行的车辆为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但不包括二、三轮摩托车和执行公务或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记者了解到,所谓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三种情况:一是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是虽然有但是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三是虽然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是没有按照要求粘贴在规定位置。

       此外,对于已经取得禁区通行证的车辆,但如果没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限行时间和区域内还是不可以通行的,也就是说,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首要条件。

      市区6地点可申领环保标志

       据了解,对于免检车辆,车主可以凭行驶证、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直接到环保标志核发点免费申领环保标志;对于应该进行环保检测的车辆,车主应先到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社会性质)进行检测,然后凭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免费申领环保标志。

       昨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在位于宿城区半窑四组的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院内看到,前来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并不多,公司经理吴飞介绍说,目前每天前来申领的机动车只有五六十辆,但估计限行正式实施前后会出现申领高峰。

       目前,市区的环保标志申领地点有6个,分别是:市车管所办证大厅、宿迁市通安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市车管所院内)、宿迁金盾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宿豫站(宿豫区庐山路2号)、宿迁金盾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苏宿园区站(苏宿工业园区玄武湖西路28号)、宿迁市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宿城区半窑四组幸福小区西侧)、宿迁市顺安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运河二号桥向北一公里)。

     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将被罚

      “从2013年1月1日起,如果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驶入限行区域的话,将会受到什么处罚?”记者采访过程中遇到不少车主对此十分关心。“到时,我们公安交管部门会在所有进入限行区域的路口设置明显的限行标志。”刘芝玲表示,对上述情况的机动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等规定,依法给予100元罚款,记3分。

      省内已有6市出台限行方案

       采访中,不少车主对为什么要对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区域限行措施表示不解。“其实加快高污染车辆的淘汰步伐在省内已有成功的经验,我市是继南京、常州、苏州、扬州、泰州、盐城之后,第7家出台限行方案的地级市。”市环保局副局长潘恒之解释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车辆的大量增加对空气质量构成了严重威胁,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占我市氮氧化物排放的1/2以上,是造成市区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广大老百姓对城市环境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要求采取更多措施控制高污染车辆的呼声很高,“因此,切实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城市交通从高能耗、高污染向绿色、环保、低碳转变已势在必行,我市出台机动车区域限行措施也势在必行。”

         潘恒之说,实施区域限行也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中都提出:“要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制度”、“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

     “绿标”也有“保质期”

       昨日下午,市民林先生驾驶着自己的大货车来到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申领“绿标”,因为车辆购买已超过两年,要先进行尾气检测,结果却只领到了一张“黄标”。

       对此,潘恒之解释说,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两种,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值得提醒的是,即使车辆贴了“绿标”,也并非一劳永逸,环保标志也有“保质期”,与机动车年检周期一样,什么时候年检,什么时候换标志。在用的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其有效期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环保标志有效期期满后,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气检测。检测合格的,可换发相同颜色的环保标志。而检测不合格的,需要进行维修,达到标准后再换发新标志。

      据了解,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6个月。

     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6个月。

     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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