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徐其崇)昨天,宿城区南蔡乡农科村的村民拨打热线电话13951395151反映,他们村里将一个养鸡场租给村民养鸡,因为养鸡场的简易瓦房是个危房,12月10日夜间,14间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的鸡舍轰然坍塌。由于养殖户为了给鸡舍加温,事发前鸡舍内燃起了无烟煤炉,在鸡舍坍塌后又发生了火灾,导致鸡舍内1500只肉鸡被烧死,养殖户损失惨重。
现场:养鸡场成了废墟
接到报料后,记者昨天上午赶往宿城区南蔡乡农科村新堤组,来到这个规模较大养鸡场内,记者看到东边一排14间南北走向的瓦房仅剩一部分墙壁,房顶全部塌了下来。“事故发生在10日夜晚9点左右,当时我爱人到鸡舍里给小鸡加水,刚出来不到两分钟,就听到‘轰’地一声,转脸一看,这排房子全部坍塌了,紧接着就烧了起来。”养殖户葛俊贤告诉记者。
“房子坍塌后,因为里面加温的炉子还在烧,很快就引起大火,因为附近没有人家,夜晚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养鸡场,我们也没有办法灭火。”葛俊贤的爱人杨正辉哭着说,家中共养了3000只肉鸡,坍塌的鸡舍里有1500只。房子坍塌后,砸死了一些,而大部分都被烧死了。
养殖户:损失数万元
“这1500只肉鸡再有半个月就可以上市了,前期投入成本每只鸡在17.5元左右,这样算起来,光养鸡成本就损失了两三万元。另外,鸡舍里有很多养鸡设备等固定资产,加起来的话,损失在5万元左右。”葛俊贤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发生危房倒塌事故,这1500只肉鸡元旦前全部可以上市,按照目前的行情,这一批肉鸡的销售额可以达到4.5万元左右。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坍塌鸡舍的废墟里,到处都能看到被烤焦的肉鸡。葛俊贤说,去年,他和农科村一位姓李的农户从村里租了这个养鸡场,因为他自己不识字,由那位姓李的村民和村里签订了10年租赁合同,租金3万元一次性交清。此后,是葛俊贤在这里从事养殖,所有投资都是葛俊贤掏的腰包。
村干部:这事与村里无关
“我先后找过村里三四次,村干部都说他们不管这事,他们把不安全的房子租给我养鸡,现在拿了租金就不问事了,这也太叫人寒心了。”葛俊贤说。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随后找到了村支部书记钟克彬,钟克彬介绍说,村里的养鸡场还是上一任村干部在职时兴建的,使用年代比较久远。去年,村民李某和新堤组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由葛俊贤在养鸡场养鸡。
“养鸡场租赁10年租金3万元,当时只收了2.6万元,另外4000元钱就作为房屋维修金了。”钟克彬介绍说,关于养鸡场坍塌一事,因为当时是整体出租的,房屋使用安全问题都应该由承租人负责,这个和村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现在用于养鸡的房子坍塌了,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律师:当事双方都有责任
使用多年的简易瓦房成了危房以后还能对外出租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胡剑桥。
胡剑桥分析认为:危房,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不得出租的,政府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处罚。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按照双方的约定,危房出了意外,双方都有责任,出租人明知出租的房屋是危房,仍然对外出租,应该对出租房屋产生倒塌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承租人如果明知出租房屋为危房,仍然承租,也有过错,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本案中,双方明知是危房,均存在过错责任,均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产生的后果由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