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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启用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整改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张琥)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宿迁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已正式启用。启用《整改通知书》,是宿迁从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大局出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贯彻执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区矫正秩序持续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了解到,隐患整改事项包括司法部及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稳定形势分析排查情况、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教育帮扶制度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和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基础工作保障情况等六项内容。其适用范围分为三类:司法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市司法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市局领导带队调研、检查或督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检查、指导或督查,以及其他形式的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需要加以整改的。

        此外,通知书明确了签发、签收、时限、反馈和归档五个适用程序。规定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时间不得超过3日;一般安全隐患整改时间为1—2周,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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