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彭飞)昨日,市民李小姐拨打热线电话13951395151反映,由于共用同一电表,导致房东王先生一家人产生的电费全部由她负担,而李小姐此前对此一无所知。
李小姐在市区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尚未买房的她租住在市区金陵名府小区的一套两居室内,房东王先生一家就住在她的楼下。在这套出租房内,李小姐已经居住了6个月,而她当初和王先生签的是一年的租住协议,双方约定水电费由李小姐自负。租住以来,李小姐对房子的其他方面都很满意,就是觉得每个月用电的度数有些高,但她一直未往深处想。
上周末,李小姐出差去了外地,临行前把水电度数都抄在了纸条上。本来,她打算等回宿迁后依据这个纸条向房东王先生缴纳水电费,但几天后回家,她发现出租房内的电表度数比她刚出门时有了明显增加。电器明明都关掉了,怎么度数还往上升呢?随后,李小姐专门找了一位电工上门查看,电工仔细查看后断定,王先生一家和李小姐事实上在使用着同一块电表,也就是说李小姐在为王先生一家使用的电费“买单”。
发现这个情况,李小姐非常生气,当即找到王先生,责问他为何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小姐提出,她要立刻退租,王先生不仅要归还租房押金,还要赔偿她的电费损失。但王先生只同意退租,不同意赔偿,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一度闹得要报警。
昨日,记者联系了房东王先生。王先生起初对李小姐的指责大加辩驳,声称自己并没有偷李小姐的电。王先生表示,他同意李小姐退租的要求,并退还李小姐的租房押金,但不同意赔偿李小姐的损失。“就算用电有问题,谁也不知道到底她多出了多少电费,我怎么赔?”王先生生气地说。
在记者和几位邻居的一番协调之下,王先生向李小姐表示了道歉,退还了她的租房押金,并赔偿她1000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