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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马湖宿迁水域主汛期全面禁采动真格

 

编 者 按

“清清的骆马湖啊,一望无穷,站在那湖岸上,从西望不到东……”2005年,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唱响了这首《清清骆马湖》。一时间,这首歌在宿迁可谓是家喻户晓。

 

骆马湖水之清、湖之美,登堤远眺烟波浩渺,水天一色气象恢弘。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的骆马湖成了大美宿迁一张响当当的名片。

 

然而,在这样一幅美丽的画卷下也有着波涛暗涌。

 

骆马湖拥有丰富的砂矿资源。多年来,受到利益驱使,这一资源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疯狂攫取财富的工具。然而,过度采砂和无序开发导致水生植物无法生长,严重破坏了骆马湖的生态平衡。

 

6月初,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对骆马湖宿迁水域实施综合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骆马湖宿迁水域主汛期禁止采砂活动,禁采时间为6月15日——9月30日。

6月20日是骆马湖宿迁水域采砂船规定撤离的最后一天。湖区情况如何?记者一行4人奔赴现场。

6月20日中午,宿迁水域范围内的骆马湖静悄悄。

微风过处,波涛轻碾。一艘艘采砂船鳞次栉比聚拢在一起,静静地停在湖中央。偌大的湖面上,既听不到往日喧嚣的机器轰鸣声,也看不到采砂船忙碌作业的画面。就连位于皂河镇三湾村的一线大堤上,也没有了往日里运砂车的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湖面因采砂而忙碌,也因采砂停止而获得了足够的宁静。

过度开采危害巨大

骆马湖地处淮北平原,位于宿迁和徐州两市境内。目前,正常蓄水位时总面积290平方公里,库容9亿立方米,是我省第四大淡水湖泊。

骆马湖拥有丰富的砂矿资源。受到利益驱使,近年来,这一资源成为不少人一夜暴富的工具。曾涉足过采砂行业的李姓人士对这样的“暴富”有着深刻感受。他说:“行情好时,一艘普通采砂船不间断作业,可以在两年之内收回成本。而购买这样一艘采砂船约需300—400万元。”

李先生是较早一批靠采砂致富的人。看到黄砂中蕴含的巨大利润,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采砂行业。整个骆马湖水域上至少有近千艘采砂船在昼夜不停地从湖中“掘金”,这其中却没有一艘采砂船有采砂许可证。

过度的采砂行为,不仅影响了湖床和沿线京杭大运河的河床变化,也危害了骆马湖一线大堤的安全。采砂船日夜采砂,不仅污染了湖水,也影响到了水生植物的生长,严重破坏了骆马湖的生态平衡。

考虑到过度采砂带来的巨大危害,为从长远利益计,两年前,李先生毅然退出了采砂行业,转而从事基础建设设备租赁。

至今,李先生还在为自己的“激流勇退”庆幸不已。过度采砂并没有让众多的投机者走上一夜暴富的路,反而降低黄砂的利润空间。采砂设备的价格在不断上涨,黄砂的价格却在明显下降。据了解,“目前宿迁黄砂的出水价格一吨仅在8.5元左右,比土方的价格还低。”

宿迁市骆马湖洪泽湖湖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胡元明就表示,宿迁黄砂价格是“全国的砂价洼地。”

骆马湖黄砂资源无序开发、过度开发,湖区社会治安和生产经营混乱无序,国家资源和税收严重流失,已经到了不得不治、不能不管的程度。

让采砂船有序撤离 

为确保行洪安全,保护骆马湖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有效防止水利、交通等设施遭到非法采砂活动的破坏,促进沿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6月7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对骆马湖宿迁水域实施综合管理的通告》。

通告中规定,骆马湖宿迁水域主汛期禁止采砂活动,禁采期自6月15日起9月30日止。在此期间,骆马湖宿迁水域任何采砂船只不得从事采砂作业。所有采砂 船只必须于6月15日前自行撤离开采区域,外地所有采砂船只撤离我市境内,我市采砂船只按指定地点停靠,由市海事局会同市湖管办进行登记。并规定撤离时间 不得超过6月20日。

通告发出后,市湖管办会同宿豫区宿迁砂矿通过广泛宣传、现场劝导和组织撤离,目前骆马湖宿迁水域已实现全面禁采,采砂船只已全部撤离开采区域,并有300多艘砂船停靠在指定位置,实现了集中停靠。

6月20日上午,对于个别偷采、盗采拒不遵守通告要求的采砂泵船,市湖管办会同沂沭泗骆马湖局、省骆运管理处和宿豫区宿迁砂矿等单位实施联合执法,查获了20多艘盗采船只,并对所有盗采工具进行了现场销毁。

早在多年前,骆马湖就已经在开展汛期禁采工作。却一直没有专门机构来行使统一的管理指挥权,导致骆马湖采砂现象从未真正杜绝。随着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正式颁布了管理通告以来,采砂从业人员真正意识到“政府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沿着骆马湖一线大堤行走,记者看到这样的画面:砂厂里的黄砂堆成了一个个小山包,一排排运砂船整齐有序停放在沿湖岸边,船身压得低低,船舱里堆满黄砂。市湖管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禁采工作的深入,黄砂价格将有所上升,反映出其应有的价值。

将采砂活动规范化

保护好骆马湖的生态环境,保障湖区黄砂资源有序开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如果没有规范来约束湖区采砂行为,随着9月30日骆马湖禁采期的结束,一系列无序的、带有破坏性的采砂行为将再次在骆马湖上演,为此对骆马湖的采砂行为必须要有一个详细的规范。

《市政府关于对骆马湖宿迁水域实施综合管理的通告》中不仅明确规定骆马湖主汛期要禁止采砂,还规定骆马湖宿迁水域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骆马湖宿迁水域矿产开采应依法取得开釆经营权,并按许可区域、总量、船数、时间等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限采和保护生态”的原则,市湖管办会同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市国土局和宿豫区宿迁砂矿制订了骆马湖宿迁水域2013年采砂许可方案。

方案明确,目前骆马湖宿迁水域黄砂年开采量约2000万吨,2013年要递减30%,2014年和2015年各递减20%,计划到2015年骆马湖黄砂 年开采量控制在900万吨左右。综合考虑堤防安全、旅游开发、航道保护等因素,严格控制开采区域,原则上骆马湖南部、东部以及堤防、戴场岛周围、航道、渔 业资源保护区禁止开采。

方案还对采砂船的标准、数量、开采深度和开采时间做出细致规定。对此,市湖管办副主任胡元明有着更详细的说明: “今年9月30日后,骆马湖宿迁水域内采砂船数量控制在120艘范围内,其余的采砂船将有步奏地进行分流和改造;夜间严禁采砂作业;采砂船主动力不超过 450 千瓦,开采深度不超过60米。”

先治标,后治本。胡元明认为,骆马湖宿迁水域黄砂价格较周边地区低5-15元/吨,眼下到了宿 迁建立自己的黄砂定价机制的时刻。“通过限制黄砂开采量、取缔非法砂场、规范码头运营等措施,将现有的黄砂定价体系重新洗牌,让黄砂价格真正体现其应有的 价值,以最少的开采量、最小的环境代价争取更高的市场收益和良好的市场。”胡元明称,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保住“绿水青山”的同时,留得住“金山银山”。

此外,从2014年起,骆马湖宿迁水域黄砂开采将实行市场化有偿出让,任何主体必须通过市场化方式取得经营资格。目前,市湖管办已经全面起草制订并提请 市政府出台《宿迁骆马湖黄砂开采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宿迁骆马湖采砂许可、采矿权出让、水面征用、安全管理、收益分配等事项,为2014年实施黄砂开采市 场化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综合管理骆马湖

湖泊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具有防洪、供 水、养殖、航运、旅游、城市景观和维护生态多样性等多种功能。随着宿迁生态文明的建设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骆马湖蕴藏的矿产、水产、生态、旅游及历史文化资 源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骆马湖管理保护,直接关系到民计民生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由于多方面原因,在骆马湖保护与开发利用过 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2012年12月,一份关于骆马湖宿迁水域的调研报告集中分析了骆马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突出表现在:“一是湖泊面积缩减过快。 骆马湖建库时,湖区水面375平方公里,目前已缩减到290平方公里,减少22.7%,严重影响湖泊调蓄洪水的能力;二是生态功能严重退化。尤其是过度采 砂导致水生植物无法生长,破坏了生态平衡;三是湖泊管理交叉不清。涉及湖泊管理的部门有水利、渔业、环保、交通、国土、建设、农林、旅游等十多家,且部门 与部门之间、上级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以及水利系统内部的管理关系纵横交错,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四是湖泊资源产权不清。存在经营性资源产权部门 化、公益性产权模糊化,产权配置随意化、产权体系零碎化等问题,具备收益能力的生产权由不同部门控制,并采用行政方式配置,缺乏市场化手段;五是湖泊事权 缺乏透明。现行的管理体制仍是以政府行为为主,以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的手段实施管理,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调研 报告还指出,加强骆马湖综合管理,维护生态保持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形势所迫,“综合管理骆马湖是实现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的重要途径;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及宿迁中心城市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精品城市的重要前提和建立采砂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

全面维护湖泊生态

调研报告指出,加强骆马湖综合管理,首先要确定“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实施有序开发利用,坚持走集约化、内涵式的开发路径, 努力实现黄砂资源市场化、水产资源品牌化、岸线布点科学化、旅游开发生态化,切实保护骆马湖水质,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确保湖区生态、资源、环境、经济和谐 发展。

在编制规划上,为给湖区开发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我市将在省骆马湖保护规划基础上,科学编制《综合管理规划》,全面指导、管控湖区 发展;编制好《水产养殖规划》,控制养殖面积,引导发展生态养殖;编制好《矿产开采规划》,合理开发黄砂资源;编制好《岸线利用规划》,整合黄砂码头、游 船码头、水产品集散地等节点工程;编制好《旅游规划》,大力发展滨湖旅游产业。同时,做好各分项规划的衔接和规划实施效益评估。

为了实 现骆马湖综合管理的“协同增效”,2012年10月份,我市开始筹建市骆马湖洪泽湖湖区管理办公室,整合县区和市直部门等涉湖职能,负责湖区的综合管理工 作。部、省等驻宿涉湖单位及公安、海事等特殊职能部门,充分授权,进驻市湖管办联合办公,破除了多部门交叉管湖的格局;建立联席管理制度,通过派驻执法人 员、集中办公及涉湖管理单位领导兼任市湖管办副主任等管理创新,整合各涉湖管理单位职能,在不影响其原有职责的前提下,实现湖泊管理的协同增效;采取联合 执法,抽调涉湖职能部门及部、省涉湖管理单位执法人员,组建湖区联合执法队伍,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事事有人管、执法不交叉的常态化机制。

此次出台的《宿迁市骆马湖管理办法》,明确了联席管理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为综合管理骆马湖提供依据和保障;按照规划全面整合、规范、清理或取缔骆马湖 沿线非法设立的码头、砂场、船厂等,引导其按照规划选址,并依法取得经营权;全面规范骆马湖区采砂泵船、中转船、餐饮船、游船等“三无”船只的安全管理, 切实解决长期以来湖区船只管理方面的空白点;加强采砂管理,全面落实采砂许可方案,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许可方案规定的开采范围、开采深度、采砂船数 量、开采时间等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保持常态化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量开采和超范围开采,维护湖区正常的生产作 业秩序。

2013年5月至今,市湖管办联合沂沭泗骆马湖管理局、省骆运管理处、省骆马湖渔管会办公室、公安、城管、国土、水务等部门,持续开展了联合执法突击行动,对多处长期以来难以查处的砂场、厂房和养殖场等违建项目实施强制拆除,总面积达60000平方米。

胡元明表示,下一步,市湖管办将以落实综合规划为主线,以加强采砂管理为重点,以强化联合执法为抓手,以出台管理办法为保障,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全面维护湖泊生态,努力实现“水清,岸美,生态好”的总体目标。(组稿  高 辉 杜之辛 钮愠钒 摄影  郑绪军

责任编辑:李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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