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徐其崇)晚报9日刊登《新房3年未入住却成了别人的家》的文章,报道市民王乐3年前在宿豫区顺河镇陆桥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在外打工一直未装修入住,近日返乡发现自己的家竟被人换了锁,原来自家房子被转卖给了他人且已经入住。
记者昨天来到宿豫区顺河镇政府,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追踪采访。顺河镇物业公司副总经理张波介绍说,“我们顺河镇物业公司对镇里开发的小区进行房产重新登记,通过普查摸底了解到,陆桥小区一共有3套房子属于长期空着的,其中9号楼504室就是王乐曾经买下的。”
张波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王乐本人曾多次和他联系,他们现在也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此事发生的原因,是王乐从开发商手里买了房子,而开发商并没有把账交到镇财政,后来因为找不到房主,就被作为无主房卖掉了。”张波说,镇里也正在设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以现在的市价退款王乐肯定不会同意,再加上该户交钱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人家要算利息的。张波认为可以按照当时的价格给他协调一套房子,根据面积多退少补,如果王乐同意退钱,应当加上这几年的利息。
既然初步解决方案已经有了,王乐希望镇里能尽快协调解决好这件事。本报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买卖房需要谨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不要草率行事。
责任编辑:宋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