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马石磊) 每年的“金九银十”,汽车经销商都会在参加车展时推出一系列优惠活动,提高汽车销量。市民在购车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呢?国庆前夕,市消协在市区范围内进行了全市汽车销售企业消费信息及公开承诺问卷调查。此次调查以近年来消费投诉热点、焦点为调查基础,以品牌汽车4S店为调查对象,以经营者明示与承诺为调查内容。截至昨日,市消协收回调查问卷35份,涉及38个汽车品牌。
据悉,市消协今年以来受理汽车消费投诉47件,其中涉及汽车质量问题投诉11件,维修服务问题13件,价格及宣传误导问题投诉7件,格式合同问题投诉16件。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价格收费、维修服务、宣传误导、强制消费、争议条款等方面。所以此次调查问卷主要分为定金与订金、交车期限、购车费用、保险购买、车辆上牌、延期交车、“三包”期限及维修、装潢等问题。每一问都具备消费普遍性和投诉典型性。那么,消费者在购车中会遇到哪些麻烦,该如何解决?为此,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定金还是订金要分清楚
6月6日,王小姐向宿城区消协投诉称,她本来打算在某4S店贷款购车,已交1000元订金,后因无法提供贷款要求的部分材料,无法购买,4S店仅退回900元,扣留100元作为刷卡财务费用。王小姐认为费用过高,要求退还100元。4S店称,交付订金前已将手续要求告知王小姐,但后来无法提供,责任在王小姐,4S店为其办理手续已投入人力物力,因此扣除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4S店中,消费者一般看中哪款车后,就会直接缴纳1000元或者2000元订金,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是购车必走的程序。其实,这订金中的学问可不少。记者发现,在消协的这次调查中,有29个品牌表示会书面告知消费者定金或订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需要扣除的费用明细。
据了解,关于购车的订金与定金,是汽车消费纠纷的最高发领域,两者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履行合约定金抵作价款或收回;不履行的话根据过错责任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而订金不是规范的法律概念,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协商退款,但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因此不管订金还是定金,都需要消费者在给付前三思而后行,慎做决定。”市消协相关人员说道。为此,消协将在全部汽车销售企业中推广书面告知消费者定金或订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需要扣除费用明细的做法,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交车时间要白纸黑字说明白
今年3月,趁着汽车销售企业搞活动,市民戴小姐与同事分别在同一家4S店订购了同款价值13多万元的汽车,销售人员就让戴小姐在家等提车消息,过了一个月左右,戴小姐的同事接到了提车通知,而戴小姐却接到通知说,她的那款颜色的车比较抢手,4S店这次没有拿到车。为此,戴小姐又等了一个月,4S店销售人员说车子已经到了,但是是加了导航的,戴小姐如果要提车,得加5000元导航费用。戴小姐没有同意,于是,销售人员又让戴小姐等待。没有耐心等待的戴小姐来到4S店找销售人员理论,后戴小姐和4S店签订协议,6月底前,戴小姐能提到车。到6月中下旬,戴小姐又一次来到4S店时,得知车子暂时还没到,她一气之下到其他4S店买了辆现车,直接开回家了。
关于交车期限,也是很多市民在购车过程中遇到的比较“焦虑”的事情,在4S店没有现车的情况下,大部分市民选择等待,等上一个月左右时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本次调查中有35个品牌表示会合同约定交车期限,但也有18个品牌同时选择了“部分车辆无明确交付期限,车到交付”,只有个别品牌选择口头约定。
关于交车时限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未明确约定交车期限部分,消费者往往投诉汽车销售企业乘机加价或要求其他不合理条件,否则不予提车。消协提醒消费者,为防止汽车销售企业违背诚信进行不合理加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其按定车时间顺序进行交车,即晚于本人定车的其他任何消费者不得早于本人提取车辆。同时,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尽量选择书面形式约定。
小心4S店在“服务费”上做文章
8月14日,陆先生向宿城区消协咨询称,他在双庄某汽车4S店办理贷款购车,4S店提出加收3600元贷款管理费,问是否合理。消协介入调查,4S店称实为帮助客户办理贷款手续收取的服务费。消协指出,服务费应在购车前明示,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后方可收取。经沟通,消费者改为全款购车,不再收取服务费。
“服务费”到底是啥费用?对于第一次购车的市民来说,还真是不太清楚,为此,市消协对除车价、车辆购置税、保险以外消费者购车所支付的基本费用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全款购车情况下,除一家明确要求交付6000元的装潢、出库费外,其余都表示无其他要在本公司交纳的费用。
据了解,通过汽车销售商办理贷款购车,各公司收费项目、金额均不相同。大致费用如下:上牌费(多家公司规定贷款购车必须通过本公司上牌)、贷款服务费(贷款管理费、贷款手续费)、调查费、公证费、档案管理费、抵押手续费、续保押金等。
在汽车销售企业收取的名目繁多的各项费用中,有些费用是不合理的。消协认为,汽车销售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只要销售商在消费者决定购买之前将全部费用详细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即可以充分行使选择权,交易公平性也会得到较好保障;相反,如果单纯叫停某项费用,很容易以其他名目再出现,没有实质减负效果。所以消协目前只能致力于要求销售企业将全部收费公开,并且要在消费者决定购买之前公开,而不能在消费者已决定购买之后再告知另行收费项目。
选哪家保险公司由购车者说了算
今年5月,唐先生购买某品牌汽车,4S店要求在店内购买保险,且购买指定保险公司全险,否则不予提车。唐先生称有朋友在保险公司工作,他想让朋友做这笔单子,但4S店拒绝他自主购买的要求。消协介入调查,4S店称仅是提供保险购买服务,消费者可自主购车。
据了解,本次统计中仅8个品牌承诺消费者无须在本公司购买保险;只有2个品牌要求在本公司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对全款购车保险问题不予要求,但贷款购车必须在本公司购买全险或金融机构指定保险;个别商家以车价优惠吸引消费者在本公司购买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类型。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必须购买的,商业险是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消费者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也有选择购买险种的权利,汽车经销商无权限制。对于调查中出现的2个品牌,消协建议立即停止捆绑销售保险行为,否则将提请工商机关对其开展调查。对于贷款购车的保险问题,消协将在向保监、银监部门咨询后决定对策。
上牌费不能让4S店说了算
10月10日,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在双庄某汽车4S店购车,被要求在宿迁上牌照,刘先生是睢宁人,想回老家上牌照,4S店拒绝并扣下合格证等汽车档案。宿城区消协介入调查,4S店工作人员称此举为各4S店普遍存在的竞争手段,为了防止顾客不及时上牌带来麻烦。消协指出此举属强制交易。经消协调解,4S店将材料交还投诉人。
在本次统计中,各品牌上牌费收费差别较大,从100到2000元不等。28个品牌表示会主动向消费者说明上牌费中所含服务费;11个品牌表示可以提供无偿上牌服务,工本费由消费者自理。
随后,消协向车管所查询得知,机动车辆上牌,车管所收取工本费100元,贷款购车另收抵押手续费100元。关于上牌费的差异,汽车经销商一般称之为服务费,个别品牌收取新车检测费。关于上牌服务费的收取,汽车经销商须事先告知,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关于新车检测费,新车出厂时厂家已检测,一般厂家会要求4S店在车交付消费者前再次检测,不应收取消费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