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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停车场被刮擦谁负责? 律师:可找保险公司赔付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王艳珅)24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将爱车停放在市区一家停车场内,取车时发现爱车被刮擦了。张先生找到停车场的管理员说理,然而管理员并不认账,让张先生拿出证据。但因附近没有监控,张先生很是无奈。

        了解事情经过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江苏省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律师胡剑桥,胡剑桥表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涉及到停车场管理方、车主方和肇事方。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停车费并不能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场地的使用费,因此停车场管理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方可以向侵权的肇事方提出赔偿,鉴于本案中的肇事方无法找到,因此车主方可以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此外,胡剑桥建议停车场管理方能够加强停车场的视频监控设施建设,以避免此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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