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张立婷 通讯员 陈山)“恕不退货”、“只换不退”、“退货运费自付”……相信不少网购一族都遇到过如此“规定”,而对于店家的“霸王条款”也只能忍气吞声。3·15之后,不管您对网购的宝贝满意还是不满意,七天内您都可以无理由“后悔”,选择退货。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那么,与现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版网购管理办法有哪些新看点?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处长陈文兵,请他来详细解读《办法》。
亮点一:名称更短范围更广
据了解,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是2010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它将于2014年3月15日废止,同时最新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首先,从名称上来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比,行政规章的名称缩短了,但内涵更精确,涵盖的范围也更广了。”陈文兵分析认为,近年来,网购业发展迅速,网络交易新形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违法行为的方式和手段也不断翻新,《暂行办法》中的部分规定已相对滞后,无法完全适应网络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而今年3·15实施的《办法》内容包含了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和行为三方面的规范,定义的‘有关服务’涵盖了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各类盈利性服务。”陈文兵说。
亮点二:网上开店要实名
“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便于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原则。”陈文兵说,《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明确限定自然人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不过,对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也就是个人网店卖家,并未强制要求注册办照,但要求个人卖家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并且必须提交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还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亮点三:网购七天可无理由退货
“《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陈文兵表示,“7日无理由退货”这条规定,成为我市电商行业、网购用户广泛关注的一大焦点。“此条款与即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持一致,使得‘7日无理由退换货’,既有法律依据,又有行政规章依据。”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下列商品并不适用于“7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等特殊商品。此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条款。为了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针对这些无理由退货的情况,除非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特别约定,运费原则上是让消费者承担的。
那“7天”日期如何界定呢,遇上放假怎么办?陈文兵认为,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计算到第7天时,终止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向后再延长1天,可以用这1天的时间退货。“比如4月1日收到网购商品,而4月5日至4月7日都属于法定假期,那么消费者可以在4月8日行使这个退货权利。”
亮点四:“刷信用”、“差评师”最高可罚3万
“恶意‘打差评’‘刷业绩’等,都是近年来网络市场出现的一些特有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对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扩充描述,为规范这些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依据。”陈文兵说。
记者了解到,《办法》第十九条对“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扩充描述,对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6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罚。
电商:进一步规范网购环境,或将增加运营成本
新的《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对于我市电商行业会有何影响呢?记者采访了宿迁商城董事长徐伟。“我比较关注《办法》中的两大亮点。首先,《办法》坚持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原则。”徐伟说,卖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为经营者建立登记档案;同时也要求网络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以此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顾客当然举双手赞成,实名制能有效打击不诚信卖家,售后服务也更有保证;最兴奋的是我们这些B2C企业,因为很多小网商销售的多是仿造、贴牌甚至盗版产品,通过实名制不仅能够净化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规范网购环境,而且更有助于企业的品牌保护和利润提升。”“当然,《办法》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7天无理由退货。此举将我们电商行业通常为讨好消费者而推出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法制化了。”徐伟进一步分析说,“对电商的影响毫无疑问的就是运营成本增加,七天的退换货对物流、库存、供应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商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个人认为短期来看,电商会因为新法规出台产生一定的经营压力;但是长期来看,物竞天择。存活下来的电商,基本都是商品质量还不错,服务也比较好的。淘汰了一批中小卖家后,市场集中度也有所提升。对于整个电商市场的发展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