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 高策)“屋里都是水,新房被泡了。”14日上午,家住市区海天翡翠城小区的市民朱女士反映称,自己准备下周结婚的婚房里使用的净水器出现故障漏水,屋里的地板被泡在水下,新买的家具也都受了潮,损失不小。朱女士找到净水器的销售商,商家却拒绝赔偿朱女士的损失。
新房浸水祸起净水器
14日上午,记者来到朱女士的家中,朱女士家中的地板全部被撬起,家具也都拆开放到阳台上晾晒,屋内一片狼藉。
朱女士的母亲陈女士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女儿准备在下周结婚用的婚房,由其准女婿负责装修,在去年装修结束之后,房子一直空置等待女儿结婚入住。但是孩子的婚事临近了,她却接到了邻居打来的电话。邻居告诉她,她家新房内往外渗水,估计是屋里的水管坏掉了。
陈女士匆忙赶到新房查看,房门打开时她被惊呆了,屋里积水达数厘米高,还没使用过的地板和家具全都泡在水里。陈女士赶紧跑到卫生间、厨房里查看水管和龙头,在厨房里,陈女士发现在水龙头下方安装的净水器上自来水正在“汩汩”地往外涌。此时,朱女士也闻讯赶了过来。
以“超保”为由拒绝赔偿
尚未使用的净水器怎么会发生故障?为此,记者陪同朱女士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小区内使用变频水泵确保小区水压恒定,因此水压并不存在问题。
在新房中,记者又拨通了销售净水器的商家刘经理的电话,在电话中,刘经理闭口不谈赔偿问题,只是一直坚称自己出售的净水器不可能有问题。朱女士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只好再次前往商家店铺寻求当面协商的机会。
在义乌商贸城,朱女士与记者找到了这家销售净水器的商家。在店铺内,一名店员表示,朱女士是在2012年10月购买的净水器,现在早已经超出了质保期,但是记者询问该净水器的质保期到底是多久时,该店员却拒绝回答。该店员还表示,店铺经营者授意他可以为朱女士退货,也可以免费为朱女士更换一台更高档的净水器,但是不可能赔偿其经济损失。
最终承诺协商赔偿问题
对于店员提出的“超保”说法,朱女士并不认同。她告诉记者,2012年10月,她只是在这家店铺里交付了订金,一直到2013年5月,商家才为其供货安装了这台净水器。朱女士提出要求与店铺经营者刘经理见面协商赔偿问题,店员表示刘经理正在外地出差。
就在朱女士准备离开店铺时,刘经理给朱女士拨打了电话,刘经理表示,他将会在近期返回宿迁,到时候会与朱女士一家见面,当面协商赔偿问题。朱女士表示,被泡水的地板和家具经过晾晒如果还可以使用,她也会尽量减少索赔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