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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3家单位成为首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监测合格单位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孙军贤) 昨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农委获悉,省农委日前认定21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其中我市宿豫现代农业产业园榜上有名。首批2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监测合格单位中,我市也占据3席。

       据了解,为加快我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步伐,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集聚发展,根据《江苏省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苏农规〔2011〕1号),我省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申报认定和对首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监测工作。

      通过县级推荐、市级初评、省级复审、网上公示,我省决定认定宿豫现代农业产业园等21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此外,还有24家单位为首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监测合格单位,我市占有3席,分别是泗阳经济开发区木业园区、沭阳县绿色食品加工集中区和泗洪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区。

        宿豫现代农业产业园位于宿迁运河二号桥东北,园区现有高新农业区、科普教育区、农耕体验区、观赏花木区等功能区12个,是集研发、商务、科普示范、休闲旅游等于一体的都市农园、文化农园、休闲农园、观光农园和体验农园,已成为宿迁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宿迁人的后花园,相继创成国家首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等品牌,十八弯银杏大道还被确定为江苏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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