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进一步完善中高职学生资助体系,近日,我市将探索一种以“项目式”资助模式对学生实施发展性资助。2014—2015学年度首批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将尝试全面启动。
发展性资助,必须是在充分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性需要的前提下,以中高职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通过学生自主设定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学校给予学生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长远发展需要的一种资助形式,是对目前资助体系的完善和加强。“项目式”资助项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申请发展性资助项目,可以采取以团队或个人申请相结合方式,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团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不得低于20%。
项目内容要与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等有关,项目形式可以是课题、竞赛、活动等;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实施项目过程、自主完成项目总结,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一至二学期。
学校为每个项目提供1000元至3000元的经费支持,按照“学校划拨、系部负责、项目团队自主使用”的方式管理和使用。
“项目式”资助模式,要求各校每个系部要成立发展性资助工作指导小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为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提供政策、场所、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系部要为每个项目组配备指导教师1名,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指导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