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员队伍专业化。根据《安徽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开展评定工作,评定出328名等级人民调解员,其中,二级调解员102名,三级调解员107名,四级调解员119名,选出了一批扎根基层、热心调解、擅长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能手。在二级人民调解员中选聘综合性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84名,按其所擅长的纠纷调解领域划分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山林土地纠纷、房地产宅基地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12个项目。此外,还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纳入市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分级培训任务,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是阵地建设规范化。印发《在全市推行“握手言和”调解模式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宣城市深化“握手言和”调解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推广“握手言和”调解模式,以特色化为抓手,推动调解阵地规范化。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全市先进“握手言和”调委会评选表彰活动,按调解组织有专门、调解室;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原则、调解流程等制度规定公示上墙,标识、标牌等符合“握手言和”品牌建设要求;配有调解桌椅、电脑、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台帐、档案整理规范;纠纷排查登记簿、纠纷受理登记簿、跟踪回访登记簿“三簿齐全”;纠纷调解卷宗整理规范、归档及时等标准,评选出市级41个“握手言和”阵地。
三是纠纷化解多元化。建好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网络,推动公调、诉调、访调对接联动,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化解。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设立、谁保障”原则,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有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04个,村居调解组847个,同时,各级人民法院还设立诉前调解组织50个,公安部门设立警民联调室10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1个。印发《关于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市县乡村四级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有机制、有标牌、有特色”标准建设“一站式”解纷平台。目前,94%的乡镇(街道)实现合署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通过职能部门常驻、轮驻、随驻相结合,实现群众“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
截至3月底,全市调处矛盾纠纷3881件,及时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山林水利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属争议等乡村振兴类纠纷850余件,保障了乡村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