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张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全省高水平生态省建设推进会精神,听取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工作的汇报,审议《衢州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之以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靶向发力、攻坚破难,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办”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衢州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会议指出,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深入了解提出意见建议的前因后果、问题症结,切实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强化时效观念,立足于早、抓紧干,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统筹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和业务工作开展,努力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衢州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明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范围和具体要求,依法依规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水平,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