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将食品餐饮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稳价保质作为监管重点,制定节日期间检查计划。春节前后,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检查560人次,检查经营户68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2户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7家次,旅游景区123个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268个次,电商平台、网络经营户55户次。
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实现“零事故”
溧阳市市场监管局以电梯、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关键,对冶金行业、物流园区、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进行检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方面,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家,检查特种设备32台(套),对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运行正常且在校验合格有效期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单位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核查。另一方面,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根据节日期间人流量大、设备使用频次高的情况,加强巡查巡检、值班值守,完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发现安全隐患5个,消除安全隐患5个,确保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和设备运行状态安全可控。
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守好“菜篮子”
溧阳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大型商超、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网络食品销售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发现问题502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巩固食品安全成果,全面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节日期间,检查生产加工单位52家,销售经营单位373家,餐饮服务单位330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重督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风险管控“三件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过程管理、温度控制记录等责任落实情况,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禽销售等行为;落实春节热销食品监管,加强重点品种、时令食品的监管和监督抽检力度,将节日热销的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糕点以及其他当地热销食品等7个食品大类作为重点抽检对象;聚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农贸市场履行义务,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对“生鲜灯”问题进行自查和自行整治。
严格市场价格监管,抓牢“钱袋子”
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全力做好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持续关注米、面、蔬菜、水果等民生必需品以及药品的价格浮动情况,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累计发放价格提醒函188份,签订价格承诺书82份,通过现场指导向经营者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重点督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存在价格欺诈、捏造涨价信息、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天目湖、南山竹海等旅游景区开展价格服务专项检查,规范春节期间景区商户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