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7日从市工信部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镇江出台《镇江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该办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管理办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必须满足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已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等硬性条件。
入选后并非一劳永逸。《管理办法》明确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的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经复核合格,有效期延长3年。同时,希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针对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制定完善分层分类专项扶持政策,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强化要素资源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涌现一大批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市工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后续将统筹用好各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加强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鼓励金融、担保、投资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普惠和精准服务。(陈志奎 巫颖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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