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生态环境局接到信访举报称通州区某地有人露天焚烧塑料,执法人员详细了解举报信息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因举报内容囊括的区域范围较大,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高空寻迹,不到半小时就快速锁定违法企业内燃烧后的黑斑。与涉案企业沟通时,企业称对违法行为记忆不清,执法人员遂破译视频监控密码,逐帧翻阅视频,确定了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固定了违法行为的全程视频记录。多证印证,企业最终承认了自身的违法行为。该案是南通市全域开始推行非现场执法后,办理的一起非常典型的执法案例,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诸多启迪。
科技执法设备对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和手段带来全新变革
在以往执法过程中,在掌握实体污染类的违法线索后,即便配备了执法车辆,受河流湖泊、道路、围墙等地形限制,执法人员依旧要通过步行的方式进行地毯式覆盖勘查,费时费力,效率较低。本案中,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进行高空搜索,配合辅助勘查,将以往的二维平面探索转化到三维层面,极大地提升了信息密度,同时提高了违法线索与实际位置的匹配速度和匹配准确率。在过去,对于违法排污类案件,执法人员往往需要进行增员轮换、长期蹲守,通过不断投入“执法警力”的方式,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产出投入比”极低。随着视频监控、在线监控、流量监控等设备的应用,执法人员不必耗费大量时间紧盯,只需关注监控系统的预警信息即可。
信息技术应用对一线执法人员学习与实践能力提出严峻考验
在生态环境领域,随着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新型管理手段的普及,违法行为的发现方式由之前的肉眼看、鼻子闻、双腿找,逐渐转变为数据记录比对、操作日志检索、视频内容分析等新途径。这种改变提高了案件查处便利性的同时,也提高了学习以及运用的门槛。本案对视频监控密码的破译,对近千小时历史视频的查阅检索(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日期、发生时间均不正确)都需要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也需要较多的经验和熟练度才能完成。而在线监控领域,一线执法人员不仅要清楚企业的污染防治技术原理,也需熟练使用种类繁多的企业自研在线监控系统,同时为了避免第三方弄虚作假,还需掌握分析检索计算机信息日志、对监控数据的变化进行技术研判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对第三方环保技术机构来说,都只有资深技术人员才能掌握。
新型执法方式对案件办理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提供强大助力
本案中,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首先使用无人机对周边环境进行勘查,用以缩小检查范围、精准定位最终目标;随后对违法企业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火点存在后,调取企业监控视频进行逐帧查询,最终确认违法事实的存在;在客观证据充足的条件下,最后再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调查询问。在事实面前,企业抵触情绪较低,承认违法事实的速度较快,能够积极地配合案件查处。如用电监控数据记录、在线超标记录、无人机灵嗅数据等新型证据,减少了传统案件证据的主观性,具备了更为强大的说服力。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精简了调查全流程所需时间,同时避免了潜在矛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