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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财政局抓实绩效评价,持续提质提效

近年来,市财政局着力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推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精准选取评价对象。2024年,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拓展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选择12个对象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总量48.05亿元。覆盖“四本预算”,涵盖部门整体、政策、项目和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等不同对象,兼顾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专项债券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不同类型。

二是助力提升评价质量。通过单位自评与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压实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有关科室、单位分工协作,以财政人员为主体、在黄山市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等框架协议中选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家力量,提高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做实评价结果应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形成问题清单,将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被评价单位,督促其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等方面,促使各部门以结果为导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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