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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正式获“国际湿地城市”国家提名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向苏州市人民政府致函,决定正式向《湿地公约》提名苏州参加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这标志着苏州距“国际湿地城市”仅剩一步之遥。

“国际湿地城市”是一张内容丰富、实在的优质“生态名片”,代表一个城市对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苏州于2022年全面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去年顺利完成各项申报工作,高分通过国家林草局专家组的实地考察评估,全面达到国际湿地城市的认证提名要求。在上海崇明,浙江杭州、温州,云南大理等全国9个提名城市中,苏州名列前茅,是江苏此次申报的唯一城市。

苏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作为著名的江南水乡,在自然湿地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拥有400多个湖泊、2万多条河流、158公里长江岸线、82公里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太湖绝大部分水面在苏州境内,全市湿地总面积497.96万亩,湿地率达到38.35%,内陆湖泊湿地面积占比全省第一、全国前茅。

得天独厚的资源为苏州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底色,但要想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保持良好的生态,不光只靠“天赋”。

据统计,2009年以前的18年间,苏州湿地面积减少了超过13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减少一个金鸡湖。2010年,全市湿地保护率仅为8%。面临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生态挑战,苏州并未因自然禀赋而不以为意。相反,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和创新实践,十余年来,成功将湿地保护率提升至72%,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野生鸟类种数增加了100余种,有15块湿地达到国际重要湿地水禽数量标准,湿地生态质量显著提升,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湿地保护的“苏州路径”。

在保护管理方面,苏州成立全国地级市第一个独立建制湿地保护管理站;前瞻性地探索制定了全省首部湿地保护地方法规;率先实现湿地红线与土地利用规划红线对接;率先构建“天-空-地”三位一体湿地监管体系;率先实施生态补偿政策;率先建立太湖湿地国家定位观测站;率先建成覆盖全市的湿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在生态修复方面,苏州率先设立“湿地好不好,鸟儿说了算”的考评体系;坚持科学修复,发布首届“十佳湿地生态修复案例”。在科普宣教方面,苏州探索建立湿地自然学校,开发本地特色湿地自然教育学材,创新开展“湿地公民科学家养成计划”,推进国际湿地城市示范自然学校建设,凝聚全社会保护湿地的共识。

新闻链接

《湿地公约》是致力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间协定,首次于1971年2月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中国政府于1992年正式加入《湿地公约》。为以创促建、提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湿地保护意识,倡导城市与湿地和谐共生理念,将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深度融合,2017年,公约组织决定在全球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及申报认证工作。认证需按照《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各缔约国提名,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最后颁发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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