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决定: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8月28日(周日)至9月6日(周二)对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8月28日至9月6日的每日凌晨2时至24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上,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措施。其中,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G20杭州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除外。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外),8月28日至9月6日期间的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杭州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及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过境行驶。
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可在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通行证和车辆备案的办理程序,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G20杭州峰会的车辆不受单双号和货车限行规定的限制。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原错峰限行和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暂停实施,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各类机动车通行证(含有效期内)暂停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持通行证的车辆在杭州市行政区域的道路上通行时,应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并遵守封闭区域管理、“单双号”限行等有关规定。同时,允许持通行证的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省公安厅《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禁止通行的道路(除杭州市行政区域外)上通行。杭州市城市快运车辆无需申领通行证,不受载货汽车禁行、“单双号”限行限制。
问:机动车分单双号行驶,限行时间和区域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8月28日至9月6日2时至24时,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措施,限行区域为,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和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临安市。
问:为什么单双号限行的时间是每天2时至24时,而不是24小时全天限行?
答:预留的2个小时是给广大驾驶员作为单双号的转换过渡期。例如,你是单号车,到了零时还在路上,但日期已经变到双号。如果不留转换过渡期,即变成违法行为。
问:遇到紧急情况,比如家里有人生了急病要送医院,不得不驾驶限行的私家车出门怎么办?
答:遇有抢救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紧急情况,车辆驾驶人可致电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指挥中心寻求帮助(电话:0571-85066910)。
问:向超市、专业市场等运送粮油、蔬菜、生鲜等生活必需品的载货汽车,如何办理通行证?
答:由超市、专业市场按市属区、县(市)属地申领的规则,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无行业系统的,到联合审批窗口办理。
问:无有效载货汽车通行证,是否可以申领峰会期间通行证?
答:分两类情况,目的地、始发地或通行线路在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区的,通行证失效或无通行证的不予办理;目的地、始发地或通行线路在萧山、余杭、富阳区,建德、桐庐、淳安、临安县(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内且通行线路不涉及主城区的,对确因国计民生需要的,到目的地或始发地设立的窗口申领。
问:持有夜间通行的载货汽车通行证如何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
答:持有夜间通行证的,尾号为单号车辆允许在单号日的22时至次日5时通行;尾号为双号车辆允许在双号日的22时至次日5时通行。
问:临时来杭的外地货车怎么申领?
答:8月28日至9月6日,原入城口外地货车通行证办理的窗口暂停办证。峰会期间,外地货车来杭应事先在目的地申请峰会期间的载货汽车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