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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重申严明纪律

   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昨天浙江省纪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嵊泗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勇违规吃喝问题。

  2、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葛剑波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3、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兼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陈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4、苍南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文彬违规用车问题。

  5、湖州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民防局局长)、市民防协会会长陆菊良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6、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水利农机管理站站长曹云良、副站长蒋建明多次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7、嵊州市种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施小明违规接待等问题。

  8、义乌市上溪镇溪华工作片主任胡之峰、黄山工作片主任陈建彬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9、龙游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水库管理局局长季礼康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购买土特产费用问题。

  10、三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真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11、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北中学校长严卫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

  省纪委通报的这些典型问题的发生,说明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变换花样搞隐形“四风”,在内部食堂、农家乐、异地违规公款吃喝、以协会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将违规费用转嫁企业和私车公养,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必须坚定信心、持续发力,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继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享乐奢靡,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月饼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严格执纪问责。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传导压力。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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