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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 林父称放弃赔偿求重判莫焕晶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东 王荣辉)今天上午9时,“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将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今年6月22日,林生斌家中保姆莫焕晶试图采取先放火再救火的方式,让雇主一家感恩,以便借钱偿还赌债,导致火灾发生,女主人朱小贞及三个年幼的孩子在火灾中丧生。今年8月21日,检方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林生斌称,将放弃民事赔偿,只希望能够重判保姆莫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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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日上午开庭,关键证据会出现吗?

  在这份核心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新京报记者发现,不同方面的说法并不一致。

  今天上午9时,“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将在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本案的一份关键证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或许会在庭审中出现。

  开庭前,4名火灾遇难者的家属林生斌,曾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出具这份事故认定书,但未能成功。“他们(杭州消防)认为可以不出具这个认定书,我们认为就是应该出具。”林生斌的律师林杰说。

  和林生斌一样,被告人莫焕晶同样关心这份事故认定书。这关系到她的具体量刑。但莫焕晶和她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同样没有拿到。

  “我也申请了消防指挥人员或者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出庭作证,”党琳山告诉新京报记者,但是法庭认为“没必要”。

  在这份核心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新京报记者比对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上城区公安分局的官方回应,走访了林生斌及家属、蓝色钱江小区的数位业主,并独家专访了时任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常务副总裁吴志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总工程师徐建民,试图梳理火灾发生时的一些关键问题。

  新京报记者发现,不同方面的说法并不一致。

  烟感火灾报警是否及时?

  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2005年联合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蓝色钱江小区在楼道电梯厅内安装了烟感报警器;单元房内没有火灾报警设备的情况,并不违规。但小区业主认为,烟感报警器反应滞后,可能贻误了消防的最佳时机。

  “6·22纵火案”发生后,蓝色钱江曾召开业主会议。新京报记者获取的会议记录显示,“截至现在我们得知最早有人发现着火的时间是4:50。”

  有业主反映,4:50便听到小男孩的喊声“着火了”,随后有东西掉到他家阳台上。另一位业主则说,5点前已看到林生斌家所在的2幢楼冒烟。

  6月28日,绿城物业在官方微信发出《致哀,回答》。回应称,当日(6月22日)凌晨5:00,蓝色钱江消防监控室接到楼道烟感报警信息。值班人员立刻通知值班保安前去确认火情。值班保安到2幢1单元确认火情后,立刻通知报警,5:07,消防联动系统同时启动。

  “即使烟感是在5点报警的,阳台都要烧完了,形同虚设安装在电梯厅的烟感才报警。”业主们质疑,烟感报警器是在保障电梯安全还是业主的财产安全?“这样的烟感报警器有什么用?”

  对于报警时间,7月1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对媒体表示,6月22日5时04分50秒,杭州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望江路和之江路交叉口附近发生火灾。5时05分55秒接到1802室女主人报警称,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起火。5时06分23秒接到路人报警称,之江路绿城尊蓝钱江豪华精选酒店着火了。

  综观上述信息,如果业主最初发现起火的时间属实,那么烟感报警器的反应时间滞后10分钟左右,仅比路人发现火情早6分钟。

  上海市消防部门采集的真实火灾数据显示,起火后5分钟左右,浓烟即达到最大。这意味着火灾逃生的黄金时间仅有三至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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