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4日讯 前天凌晨,沿江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逃走后,还没来得及把偷来的东西捂热,公安民警就已经出现在他家门口。嫌疑人姓李,安徽人,今年才20岁。之前他已经失业一个月,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前天凌晨,他悄悄钻进别人家里,想找点值钱的东西,当时,屋子里还住着一个人。
凌晨3点,家里来了蒙面大盗
9月2日凌晨3点,沿江某小区10楼某公寓,一个男人从厕所窗口爬进了屋子。这个男人,就是李某。他翻进厕所后,从边上拿了两块毛巾。一块顶在头上,一块蒙在脸上,还从后面打结系上,弄成蒙面大盗的样子。接着,他蹑手蹑脚地往屋里走。
路过厨房时,他又顺手拿了一把菜刀。
再往里,就是卧室了。里面正睡着一个人,还是一位大肚子准妈妈。李某见状,直接把刀架在了对方脖子上:“你只要不出声,我保证你没事。”
躺在床上的大肚子姓朱,迷迷糊糊中只觉得脖子一凉,睁眼就看见眼前一个蒙着脸的人,吓了一大跳。“你要什么都给你,别伤害我就行。”
李某于是在房间里一顿乱翻,找到一个钱包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拿着这些东西,他又对朱女士说:“你现在闭上眼睛,从1数到100,不数完不准睁开眼,不然你和你的宝宝都完蛋。”
朱女士吓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乖乖闭上眼睛数起数来:“1,2,3,4……”
而李某,就这样拿着东西大摇大摆从房间里走出去了。
准妈妈受惊吓,1小时后才报案
出了房门,李某甩掉毛巾,翻墙出了小区,骑着电瓶车,沿着12号大街一路往西走。他路过ATM机时,想到得手的钱包里有一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猜测对方有可能用生日做密码,就把朱女士的银行卡塞了进去,看能不能从卡里取点钱出来。
但试了好几次,密码都不正确。李某索性丢了银行卡,继续往家走。
凌晨4点左右,他回到了自己暂住的出租房。
朱女士这边,没一会儿就从1数到了100,但是因为她胆子小,又受了惊吓,始终不敢睁开眼睛。一直捱到4点,才敢偷偷睁开眼。一看屋里已经没人了,她才颤巍巍从抽屉里找出一只小手机,给在单位值班的老公打通了电话——朱女士有两只手机,一只联系家里人,一只联系单位同事。值钱的那只已经被对方拿走,这只备用手机倒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
老公接到这个电话,连忙从单位打的赶回来。凌晨4点半,他打开房门,惊魂未定的朱女士上前抱着老公就痛哭起来。
等老婆情绪平复,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报警。于是,老公用手机打了110。这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1小时。
顺着线索,一路追到嫌疑人暂住小区门口
凌晨5点,民警到达现场。朱女士告诉民警:“虽然对方蒙着脸,但是我看见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背心。听说话声音,感觉年纪也不大,应该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
抢走东西后,对方往哪里走了?朱女士连声说不知道:“他拿着刀,我吓都吓死了,就听他的话,管自己闭着眼数数。”
早上7点30分,朱女士录完口供。民警也在现场附近一带搜索,找到了李某丢在一旁的毛巾和菜刀。
但是因为朱女士无法说出对方的样子,所以民警打算通过监控查找线索。
在这段时间里,得手的李某回房间没多久,就又从出租房里走出来,到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原来,他因为没钱,已经把自己的房间退租了,暂时和老乡凑合着住在一起,李某半夜回去,想想还要打地铺,索性又出了房间去上网。到早上8点,老乡起床去上班了,他才从网吧出来,回到房间去睡觉。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近6个小时,民警怎么样才能追上这个时差,逮牢李某?
“我们先看了小区大门口,发现当时并没有人员进出。所以,我们想他应该是爬墙进去的。”负责调查这起案子的仲警官说。
仲警官又查看了小区附近的几个探头,到中午11点,终于有了结果。“我发现在3点32分左右,在小区边上围墙,翻出一个黑色的身影。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之后,仲警官就一直在视频里留意着对方的动向:“我发现他之后骑着电瓶车继续往前骑,中间还在一个ATM机上停留了一下。”
民警立刻和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结果证实,当时插进ATM机的卡就是朱女士的卡。
与此同时,仲警官沿着视频继续往下追踪,发现对方进了一号路附近的一个高层小区。这时候,民警也从银行获取了对方的正面照片。
于是,民警们立刻出发,前往该小区。
那双显眼的白色拖鞋成破案关键
中午12点半,民警来到这个高层小区。他们查看了每个单元楼门口的监控,发现只有中间某一幢在凌晨4点到5点间有人进入。而且,那人也穿了一件黑色衣服。民警还注意到,当时他穿了一双白色的拖鞋。“那双鞋样子挺潮,皮质的,上面横条纹。”仲警官说。
通过监控,他发现这个人在5点左右出去过,8点左右又回来了。“他第二次出门时,虽然已经换了衣服,但还是穿着那双白色的鞋。”
到中午12点,这个人下楼买了两瓶啤酒,回房间后就再没出来。
这一幢是16层高的住宅楼,嫌疑人到底住在那一层呢?
监控显示,嫌疑人进电梯后,中间没有停留,直接到达楼层,就向左走了出去。但是,由于监控效果不好,没法看清他去的是几楼。
怎么才能知道对方所住楼层?仲警官细心思索起来。“大致数一下,4点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从进电梯到出电梯一共用时30秒左右。”仲警官于是自己试着从1楼坐到15楼,一共用时26秒,“这幢楼一共只有16层,而电梯每次上楼用的时间都大致相同,可以判断,他应该是住在14、15、16这三层。而且这栋房子是一梯两户结构,他出了电梯向左拐。所以,应该住在1401、1501和1601中的某一户。
如此判断清楚后,留民警在14楼把守,其他人一层一层往上搜,终于在1601房间,找到了李某。当时,他正在摆弄那台偷来的笔记本电脑。
此时,距离案发仅仅只过了不到10个小时。
目前,李某已经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