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人父去办准生证,结果被计生办告知,你是第二次当爹了……如此戏剧性的场景发生在了江东的周先生身上。
周先生今年30岁,家住江东。2010年,他和第一任妻子王女士结婚,第二年就离婚了。没多久,周先生和刚大学毕业的周小姐走在了一起,去年年底,两人结婚。
今年6月,周小姐怀孕,夫妻俩很兴奋,去所在街道的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周先生说,他们两个都是独生子女,还打算生完过几年再生一个。谁知办理准生证时,工作人员告诉周先生,因为这已经是他的第二个孩子了,规定和“第一胎”不一样,还需要准备一些其他材料才能办。
两人很震惊,明明是第一次有孩子,怎么就成了“第二胎”?一查才发现,2011年初,也就是周先生和前妻王女士离婚前不久,王女士来办过准生证,把孩子的父亲登记为周先生。
周先生很困惑:“我连她怀孕了都不知道,而且离婚那会她也没提出让我给抚养费啊,哪来的孩子?”
周先生说,自己第一时间联系了前妻,但对方支支吾吾,没给明确答复。他越想越怀疑,找到前妻的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不是周先生的。
今年8月底,周先生拿着鉴定结果起诉到江东法院,要求确认他跟王女士的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法院审理过程中,王女士也承认,孩子确实不是周先生的,是她在离婚前偷偷用周的身份证、两人的结婚证办出了准生证,把周登记成孩子父亲。
昨天,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对孩子并非周先生亲生的事实予以了确认,周先生撤诉。法官介绍,今后周先生如遇到要给孩子上户口、生二胎等需要证明王女士的孩子非自己亲生的情况时,出示这份调解协议即可。
通讯员 姜栋 记者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