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该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及,国家将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浙江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专家表示,浙江也将参照国家的做法,每月公布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让广大老百姓充分了解当地大气环境状况,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外,浙江将在明年起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管理考核,将各地的大气环境质量是否逐渐好转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价、各地项目审批以及生态转移资金支付相挂钩,促进地方政府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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