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打工的商丘人丁立华,因重病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观察。据接诊的杭州余杭区中医院称,11天过去了,只有他的一位哥哥和外甥前来看望过,此外再无其他亲人出现。前日,大河报记者与丁立华的多名亲属取得联系,但亲戚们都不愿表态谁去杭州处理此事。这让收治医院和被救治者都陷入了尴尬。在外务工者他乡发病遇困,在老家办的新农合能发挥作用吗?如果丁立华的亲属弃之不管,或是实在无能为力,还有其他的救助渠道吗?一连串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紧急寻人】
河南籍务工者杭州病危入院,亲人全失踪
“急扩!河南重病男子被弃医院,急寻亲人!”前日下午,一则微博透露:河南籍打工者丁立华,39岁,单身,9月30日工作中突发气喘,被送到杭州市余杭区中医院,诊断为急性肾功能衰竭伴肺炎,现医院正尽力救治。尴尬的是,因为他无医保、无积蓄、无妻室,同在杭州打工的哥哥露了一面后,便再无踪影。
大河报记者随后在杭州市余杭区中医院的官方微博上看到了一则“我的亲人,你们在哪里”的微博,除与网友转发相同内容外,更表示“小丁的亲人们,他很需要你们”。这一微博被杭州当地多家媒体和公安机关的官博以及爱心网友纷纷转发、扩散。
看到这则微博后,记者当即与杭州余杭区中医院取得了联系。该院朱院长说,丁立华在余杭区一家食品厂打工,9月30日被送到医院时,已处于浅昏迷状态,经医院全力抢救,目前已拔掉了呼吸机,但仍靠吸氧维持生命。目前,丁立华的急性肾功能衰竭伴肺炎已经发展成尿毒症,全身脏器随时都有衰竭并危及生命的可能,处于危重状态,意识清醒,但说话十分费力,正在该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他现在全身肿得厉害,生命有危险,不知道能不能扛过这一关。如果扛不过,估计撑不了太久。如果能扛过,以后每周要做三次血液透析,今后的治疗费用也会很高。”朱院长表示,据院方了解,丁立华此前就有疾病,在打工的食品厂也没干几天活,没有办理保险,他入院时是工友送来的,工友们捐了一点钱,工厂老板也交了一点,目前已花费2万多治疗费,但交给医院的仅有5000多元,“我们医院很为他担心,希望他的家人早点前来,商议具体治疗方案并签字”。
【记者“寻亲”】
亲戚们都有特殊情况,没人愿意出面
经记者努力,联系到了丁立华的两个侄子和一个外甥,但没有联系到其他人。
丁立华的大侄子说,叔叔多年不回老家,也不与家人联系,“一个人挣钱一个人花”。他平时靠跑长途运输挣钱养家,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叔叔的病情他听说了,但目前他在成都,无法前往。他说,这件事可以和他弟弟(丁的二侄子)和丁的外甥联系。
“我爷奶在世时,我叔还回来过。爷奶走后,他再也没回过老家。”丁的二侄子说,他也是常年在外打工,这件事他还不太清楚。
“我妈也很着急,但她在老家,晕车,没法去。”丁立华的外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舅舅兄弟四个,丁立华排行老三,至今尚未成家。他现在在浙江另外一个城市打工,还得问问丁的两个侄子和其他亲属,“得听听他们说到底该咋办”。
前日傍晚,记者又拨通了丁立华大侄子的电话,他说他二叔也在杭州打工,但现在联系不上,具体情况也不清楚,他父亲在上海,也没法处理此事。“我叔住院后,老家派出所通知了我们。要是有人想去,早就去了。”他说,“最好还是当地派车把我叔送回来。要是真没人去,我会去,但我去也就是去看看,治疗费啥的我也负担不起。”
【律师说法】
已组建家庭的亲属,不成遗弃罪
此事经微博扩散后,有网友质疑:病人亲属是否违法?
对此,余杭有民警发微博称:“如涉嫌遗弃罪,可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261条对遗弃罪的阐述为: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对此,律师罗新建认为,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如果尽不到这一义务,严重的就构成遗弃罪。但通常的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尚未婚配的兄弟姐妹等,丁立华的其他兄弟都已组建新的家庭,不能再说是其家庭成员,从这一关系上讲,他们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针对丁立华的情况,罗新建认为,其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应当承担起救助的法定义务。
【病情好转】
不日可转入普通病房,急需家人陪护
“今天他依然不愿意和我们交流。希望他早日康复,更希望他的亲人能来看看他。”昨日,余杭区中医院的官博上这样写道。
昨日下午5时30分许,记者从余杭区中医院得知,丁立华入院时的肺部感染并发症,经过该院抗感染及营养支持等治疗,病情正在慢慢好转。“他的病情,换肾是最彻底的治疗方案。如果不换肾,要不间断地血透……目前,因为他无人照顾,仍在重症监护室观察,过一两天,如果病情允许就可转到普通病房。因此,他急需家人的陪护和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