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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的被醉酒的踢了下体

  前天晚上11点半,郑某和两个朋友吃完夜宵,打车返回位于星火公寓的住所。

  快到单元门口时,住在6楼的宋某和三个朋友正好牵着狗走出来,撞见醉醺醺的郑某对着带密码锁的铁门又砸又踹,宋某听到声响,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没想到,这一眼把郑某惹恼了,他恶狠狠地吼了句:“看什么看!”

  宋某不甘示弱,回了一句:“我爱看不看,关你什么事?”郑某,冲上前对着宋某的下体就是一脚,宋某顿时岔了气,瘫倒在地。

  看到朋友被欺负,和宋某同行的两男一女,围住郑某就是一顿拳脚。

  双方都报了警,东新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时,他们仍在混战。

  郑某嘴角流血,倒地不起,朋友随即将他送往医院;宋某等人则被带回派出所,等候处理。

  昨天中午,宋某蹲在东新派出所的院子里,一脸憔悴。他三十来岁,体形瘦削,穿着件白色羽绒衣,衣服上少了粒扣子,他说,是打斗中被对方扯掉的。“我一晚上没睡,饭也没吃。”宋某抱着膝盖,叹了口气,“现在想想也不是啥大事,早知道,当时走走开就好了。”

  正说着,在医院处理完伤口的郑某扶着朋友的肩,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郑某20多岁,中等身材,头发凌乱。他穿着棉拖鞋,戴着口罩,裤腿内侧还有一块暗红色血渍。

  双方默默走进调解室。

  郑某右手和右脚关节处受了伤,口腔内侧缝了4针,说起话来有点含糊。他很懊悔,听着民警的批评,不住点头认错:“我昨晚喝多了,自己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都记不清了……确实太冲动,太冲动!”

  一旁的宋某两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画着圆圈,轻声嘟囔:“其实我当时就是为了争个面子,男人么,都有尊严的,无缘无故被人骂了,心里总归不痛快的……”

  考虑到郑某伤势较重,宋某同意赔偿对方3000元,郑某也向宋某及其朋友表示了歉意。

  办案民警说,如果遇到有人酒后闹事,最好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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