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旺角城一户业主家包的阳台 记者 朱丹阳 摄
明明买房时签订了不能包阳台的《临时管理规约》,房子装修时,业主却包起了阳台。物业认为业主违反规约,擅自改变外墙,影响整个小区外立面的统一,一纸诉状把业主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8点50分,萧山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40座的旁听席上,只坐了12个人,3个原告、1个被告,还有8个记者。
开庭前,法官再三提醒原被告双方,事情并不大,关起门来大家都是一家人,最好还是协商解决。“这样的案子以前也审理过,走诉讼程序是劳民伤财。”
原被告分坐第一排左右两边,面容严肃,语气也很坚定:“不协调!”
购房时签了管理规约
装修时却包了阳台
事情发生在萧山区旺角城小区,被告顾女士2008年买了小区××幢的两套房子。
9点10分,原告代理人梁律师陈述,法庭马上静了下来。梁律师说,去年10月,被告顾女士准备装修房子,到物业备案,物业依据《装修管理协议》、《备忘录》等协议,口头、书面多次提醒她,不得封闭阳台,她也明确同意并签了字。
但在随后的装修过程中,物业发现顾女士在阳台护栏内侧又加装了平推拉窗,两套房子共装了10个拉窗。物业认为顾女士违反了《旺角城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管理规约》)第十条第二款: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露台等部位的位置、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相关规定,影响了整个小区外立面的统一,给物业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困难。
今年9月7日,物业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顾女士未整改。无奈之下,物业把顾女士告上法庭。
业主包阳台
主要有两点考虑
被告代理人章律师反驳说,外立面总长度为6.9米,阳台长度仅为2.4米,其余的4.5米属于私有空间。阳台在构造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是房屋的专有部分,业主“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业主顾女士入住后发现,因房屋挑檐过高,一到雨天就容易积水。而且这两套房子靠近马路,噪声大、灰尘多,出于防尘、防噪声的需要,才考虑封闭阳台。采用的是透明玻璃,已充分顾及小区外墙的美观。还有一点是出于居住安全考虑,顾女士家里有一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奶奶。”
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个是被告与房屋开发商订立的《管理规约》的合法性;一个是在现法律、行政法规对阳台封闭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被告与开发商订立的《管理规约》,“是否可以对抗被告对其房屋所享受的行使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业主能不能包阳台,现在到底由谁说了算?
原告认为,协议双方自愿约定,双方应当遵守协议约定;被告认为,协议没有和业主协商,也不是遵从业主大会的决定或业委会的授权,属于格式条款,应判为无效协议。
小区物业陈经理说,他们2010年就向北干街道提出申请成立业委会,因小区入住率不达标,一直没批下来。
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物业说,不让包阳台
一是为了便于物业管理
二是让大家的房子保值
庭审结束后,昨天下午,我们来到旺角城小区。
××幢最高31层,一梯两户。下午1点,阳光正好,从楼下仰望,因为使用玻璃材质不同,阳光下能看到业主顾女士家安装的平推拉窗有些反光。又来到对面的5幢,用单反相机拉近观察,顾女士家的平推拉窗安装在护栏上。
小区物业陈经理带我看了和顾女士家同规格的阳台,护栏高1.2米,长2.4米,主体是厚约1厘米的钢化玻璃,阳台与室内有移门相隔。
旺角城2010年10月交付,共1005户,目前装修、入住的有700多户,陈经理说,整个小区只有顾女士一家包了阳台。
为什么要把包阳台的业主告上法庭?陈经理说,一是为了方便物业今后的管理,二是为了保持小区外立面的统一,让小区看起来更美观,让大家的房子保值增值。
对于包阳台问题,业主们也各有看法。赖女士说,她买房子的时候,记得物业跟她说过,阳台不能包,就连晾衣架也不能伸到外面。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说,最近3年他先后在几个小区买过4套房,签合同的时候都要跟物业签一个《装修协议》,“旺角城的协议上面,好像是说了不能随便包阳台。”他之前一套房子阳台半个露在外面,一下雨就积水,他本来也想包一下阳台的,结果一问物业,直接说后果自负,他想想还是算了。
和家园酝酿统一包阳台方案
明年1月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杭州城西的万家花城2009年交付,共有2600多户,前两年,小区也刮起了一股“包阳台风”,方式和旺角城差不多,都是护栏上加装了无色透明的平推窗。业主的理由和旺角城的顾女士家基本相似:风大雨大、灰尘多,包了阳台防噪声。
物业当时统计,有四户人家包了阳台,根据物业和业主签订的《业主公约》和《装修协议》,物业多次上门劝说拆掉玻璃。“最后有两户自己拆了,另外两户是物业上门拆的,一户当时还有意见,说在自己家里弄,不碍物业的事,到现在他两年的物业费都没交。”万家花城物业经理于立杭说。
至于不能包阳台的原因,于经理说,除了为了保持小区外立面的统一和美观,提高小区档次和升值潜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业主自行装的阳台,不安全。“一旦出了事,都是物业的责任。”
与大部分小区禁止包阳台不同,西溪路的和家园小区正在酝酿一个小区统一包阳台方案,预计明年1月提请全体业主表决。
小区物业主任李梅说,和家园小区当年为了充分利用空间,采用立体设计房屋的方式,也就是常说的错层,这就造成业主家的阳台完全露在外面。
“别说遮风挡雨了,就连衣架都没地方装,总不能不晒衣服吧。今年台风来的时候,有些业主家进水了。”为此几十户业主一起找到物业,要求包阳台。
物业的一个重要职责是解决业主的日常生活困难,李主任说,在小区要不要包阳台的问题上,他们采用的是“疏”、而不是“堵”。
征询业主意见后,和家园物业正在酝酿一个统一更改阳台外观的方案,大原则是整体上不破坏小区外立面,包括统一规格、统一款式、统一颜色,材料可由业主自行选择。
李主任说,这个方案已经打算报城建部门审批,明年1月会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
业主能不能包阳台
听听专家怎么说
业主到底能不能包阳台?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宋建慧给我们做了详细分析——
一、业主购房时一般会跟物业签订《装修协议》(有的叫《临时管理规约》),里面都会详细规定,业主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业主只要签订了这份协议,就相当于默认协议约定,就要遵守。”
这些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宋会长说,《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和物业签订的这些协议就属于“管理规约”的一种。
二、即使没有签订,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还是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算入房屋总面积。业主购房时,购买的是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只有阳台投影面积的一半属于业主,其他是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业主要包阳台,需要经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才行。
三、那业主怎么样才能包阳台?宋会长说,要先到建设局下的规划处审批,然后征求小区业委会、住户及相关单位同意后才能包。即使审批通过,业主也不能随意包的,也要考虑整个小区的和谐和美观,款式、颜色、样式都要和小区整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