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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被电动车撞成脑外伤

  昨天9:24,王先生来电:在滨江区长江小区,有个环卫工人被电动车撞得人事不省……

  被撞的是一位小区保洁员,姓童,55岁。杭州人。童大姐先被送到滨江武警医院,因为脑部伤势严重,马上又转到浙医二院。

  上午12:50,浙医二院急诊复苏室内,童大姐的家人都在焦急等候。她的侄子说,姑妈被撞后,送到武警医院时,心跳呼吸一度停止,转到浙二来以后,经过医生抢救,只能靠呼吸机维持。

  两个小时后,童大姐被推出复苏室,立即送到神经外科手术室做手术。手术前,医生告诉童大姐家人,从CT拍片情况来看,童大姐后脑部位有破裂迹象,情况非常严重。“医生说希望只有百分之一,即便能抢救过来,可能也会是植物人。”

  侄子说,童大姐之前没有工作,十多年前在小区找了份保洁员的工作,一个月收入3000多块,被撞的时候正在上班。“她以前家庭条件并不好,最近几年才有所改善,都快退休了,还没享福呢,希望能挺过这关吧……”

  医生告诉童大姐侄子,手术可能要做六七个小时。

  昨天下午4点,我离开医院时,手术还在进行中……

  昨晚,做完手术的童大姐被送到脑重症监护室。晚9点40分,脑重症监护室陈医生说,病人属于脑外伤,右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脑肝挫伤、送来时处于脑疝状态,双侧瞳孔散大。“手术结束后,送到重症监护室时,只能靠升血压的药物维持,不过现在药物已经停了,血压暂时能维持。”

  目前,童大姐处于深度昏迷状态,颅内出血、脑水肿都有可能加重,随时有生命危险。

  对这起事故,滨江交警昨天发布情况说明:早上8点40分,电动车司机邓某,男,骑车在滨康路东向西行驶到支一路口时,与在支一路南向北行走的一位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受伤,电动车损坏。事故责任认定还在调查中。

  昨天还有一电动车与一摩托车相擦

  摩托车上一个小伙断了根手指

  昨天14:18,朱先生来电:东新路一辆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两辆车上都是带着人的。现在受伤的三个人送去了新华医院。

  事情发生在昨天下午3点左右。东新路岳帅桥的机动车道上,一辆3人共骑的踏板摩托车和一辆2人共骑的电动车撞在了一起。

  赶到新华医院急诊室时,摩托车上的二男一女三个年轻人,都已经东倒西歪躺在病床上,两个小伙子伤得尤其重。

  当时骑车的小伙姓卢,20岁出头,在余杭一个工地上干活。出事时,他脸部着地,上嘴唇、额角上各被拉开一个两三厘米长的口子,医生给他打了麻药,正在缝合伤口。

  旁边床上躺着的小伙小高,和小卢是甘肃老乡,当时他夹在中间坐。反应过来时,他左手无名指一阵剧痛,到医院一查,指骨已断!

  小高说,他们三位老乡的目的地是丁桥,当时东新路非机动车道上车流量很大,他们被夹在中间骑不快,车速最多只有30公里每小时。“骑着骑着,我们就跟同方向一辆电动车碰在一起了。其实只是轻轻擦到一下,但两辆车都翻了。”清醒后,小高发现小卢已经痛晕在地,小卢的女老乡伤得不重,只膝盖上有点擦伤,呆坐当场。

  “电动车上是一男一女,跟我们年纪差不多。他们车翻了,但人好像都没事,站在那看我们。我就朝他们喊,赶紧叫救护车啊!那男的才打了电话……”

  市区电动车车祸病人

  已占新华医院所有车祸病人一半以上

  昨天我们采访了五六家医院,急诊室医生都说,这两年收治的电动车车祸病人越来越多,感觉还在持续增多。

  浙医二院是浙江省创伤中心,急救水平高,杭州市乃至整个浙江省的危重病人大部分往这里送。

  浙医二院急诊室主任张茂医师说,“我们医院收治的电动车车祸病人很多,三四个病人里面总有一两个和电动车有关。”

  电动车车祸病人的伤势,从小擦、小碰、软组织挫伤、骨折、颅脑外伤,甚至死亡都有。“不要以为电动车车祸病人的伤会轻一些,如果电动车速度快了,出的车祸一点不比汽车小。这完全遵守‘速度越快,力量越大’的道理,电动车开得越快,伤势越重。”张主任说。

  浙江省新华医院在莫干山路上,经常收到市区的车祸病人。

  医院急诊科主任周冰之医师说,从他们医院的数据来看,电动车车祸病人已经占了所有车祸病人的一半以上,“市区道路,汽车速度提不起来,交警对机动车道管理相对严格,汽车车祸少了。而电动车骑在非机动车道上,如果速度上去了,更容易撞到其他电动车、自行车甚至行人。我们收治了好多电动车车祸病人,出事大部分是因为电动车速度过快造成的。”

  周主任说,相对汽车车祸病人,他更担心电动车车祸的病人,他们在车祸发生时,得到的保护更少。

  同样是车祸,驾驶员和乘客坐在车内,有安全气囊、安全带的保护,车祸以车损为主,较大的车祸才会出现骨折、颅脑外伤等情况。换成电动车,骑车人被汽车、电动车擦一下就会摔倒,骑车人的四肢没有保护,很容易骨折,如果没有戴头盔,头着地则会导致脑出血等意外,可能立即导致死亡。

  浙江日均发生近17起电动车交通事故

  超标电动车可被认定为机动车

  根据省交管部门统计,2012年浙江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到6204起,死亡1019人,受伤6786人,平均每天发生近17起电动车交通事故,3人因此离世。

  据中国道路安全项目(中国RS10项目)在大连、苏州、金华等试点城市统计出的数据来看,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触目惊心。

  2012年,金华市共发生人伤事故5560起,其中电动车人伤事故占了54.5%,死亡101人,其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78人,占总死亡人数77.2%。在当地医院的伤害监测报告中,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率为84.21%。

  在杭州市场,到处都有销售超速、超重电动车的商家。

  交警说,电动车如果超标,发生事故后可能会被认定为机动车,驾驶超标的电动车,安全隐患非常大。

  今年4月,萧山的徐女士因为一起事故,她的机动车驾照因准驾不符和车辆无牌被扣24分。

  然而,出事故的时候,徐女士骑的是电动车——她被一辆小轿车撞了!

  但事后经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鉴定,徐女士的电动车存在超速超载和装置不全三项不符:车速为26.3千米每小时(标准为20千米每小时)、空载整车重量为60千克(标准为50千克)、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及脚蹬装置。

  这样一来,徐女士的“电动车”摇身一变成了“机动车”!最后,交警部门依照机动车规定处罚徐女士,扣机动车驾照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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