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2岁的倪某被司法拘留了,原因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倪某借了4万元,到了约定还款期限还不出钱,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倪某还钱,倪某依然不还,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萧山法院执行法官将倪某带回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昨天,萧山法院共突击执行案件四起,司法拘留两人。
自11月8日专项活动开始以来,截至前天,萧山法院已执结(执行了结)或部分执行案件170余起,执行标的4700余万元,并对多个拒不履行义务或妨碍执行的当事人司法拘留,其中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教师、医生,公司老总。
拘留只是手段之一,萧山人民法院还和工商部门联动,重点执行企业老赖,在变更、融资、投资、高消费、荣誉评价等各方面进行征信记录、审查和限制。同时,在被执行人居住、从业处所张贴公告,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形成社会监督。
昨天和萧山法院一起执行专项活动的还有拱墅法院、富阳法院等。
拱墅区法院执法局张局长说,专项活动以来,共执结案件190多起。采用错时工作,通过曝光、处罚、限制高消费和乘机等措施打击老赖,“司法拘留3人,罚款1人,还有两个人是在机场带回来的。”
富阳人民法院仅12月1日就张贴督促公告18处、查封房产4处、传唤3人、司法拘留1人,执结2案,和解2案,到位案款8万元。
司法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官提醒,若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却故意逃避债务,被查实后,将有可能触犯刑律,受到刑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