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8日讯 日前,高速交警处理了一起超速比较极端的案例。他们对前来处理的宝马车主做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位车主,绝对算得上超速老手,车子买来半年不到,就有30条违法未处理的记录,其中20多条是超速违法。这是超速上瘾的节奏吗?
宝马车主姓汪,43岁,是个生意人。在1月15日下午1点多钟,他驾车从余姚出发,准备去江苏办事。在途经嘉绍大桥南接线时,车速最高时飙到了217公里/小时,正好被测速仪拍个正着。217公里的时速,刷新了嘉绍大桥开通以来的最高纪录(之前的记录为211公里/小时)。
“这样的超速行为,太恶劣,必须严查。”高速交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联系上了超速的黑色宝马车车主,并通知其来接受处理。据宝马车主交待,当时是因为有点急事,车子才开快了点。
据了解,该黑色宝马2013年9月3日才注册登记,同年9月6日,出现了第1条超速记录。此后,连续产生多起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违法记录达到30条,其中超速违法约占到80%。在这些超速违法中,高速上的记录有13条,其中嘉绍大桥及连接线就有3条,分别是173公里/小时、145公里/小时和217公里/小时。这次217公里的限速发生在连接线上,限速100公里,超速高达80%以上。“买车不到半年,竟有这么多的违法记录,而且超速这么厉害,太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