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7日讯 王先生和朱先生,都是杭州萧山某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收入稳定,家庭幸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但是人总想多赚一点,这心情可以理解。两人一合计,决定在萧山闹市的一个小区里承包一个棋牌房。由于都是企业职工,天天坐班的,对于这个棋牌房两人基本是只投钱不打理。好啦,一段时间过去,亏本!
这样烧钱可不行,两人决定,请个“CEO”。请来的是谁呢?陈某,一个赌徒。
于是,劫数跟着就来了。陈某来了以后,起先确实带了点生意。但好景不长,在他的管理下,棋牌室里变得乌烟瘴气,原本几个老实本分的老顾客一看这个架势都逃光了,棋牌室经营更加举步维艰。
“CEO”这面子挂不住啊!他找到两位老板:我叫我朋友来,咱们索性开赌场收场租得了!
两位国企员工面面相觑,接着沉默。思忖良久,脑子里的贪念占了上风——干!不过千万小心!
开年以来,陈某请来的“朋友”在棋牌室开起了赌场,每天准时将“场地费”交付。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姓董的来赌了。一开始他手风不顺输了好多,眼见见底,却手气上来了,把把赢钱,不仅翻本,还赢了不少。这时不知谁说了一声“他出老千”。
“CEO”陈某立即叫来了看场子的兄弟,把董某一通乱揍,还拿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
董某被打成了重伤,一气之下报了警,警方很快将“CEO”陈某抓获。两位老板自然也逃不了干系。
普法一下:明知他人开设赌场却积极提供条件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