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55,新浪网友@转塘派出所 发微博:A小姐的爱犬走失了,最近在B小姐处发现了爱犬,B小姐说这是自己家人两三个月前买来的,两人谁也不让谁,可谁也没确凿证据证明狗狗就是自己的。后来A小姐想起,爱犬是自己家养的狗狗生的,于是两人商量好给狗狗做个亲子鉴定,确定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
见习记者 杨小波:这是转塘派出所上周接到的报警电话,争的是一只泰迪犬。两位女士都住同一个村子里。两个月前,A小姐丢了一只泰迪,后来在B小姐处发现了和自己丢失的爱犬长相很相似的一条泰迪,因为二人住得不远,所以A小姐认为是B小姐偷了她的狗。
但B小姐并不承认这是A小姐丢失的爱犬。并说这是自己两三个月前新买的,两人争执不下,便打了110。
民警说,A小姐丢失的泰迪并没有明显标志,一个证明不了是自己买的,另外一个证明不了是自己丢的。
经过协商,两人一致同意去给小狗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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