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查酒驾,司机郑某匆忙与副驾驶座的葛某换座,不料葛某醉得更厉害,两人皆被杭州江干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起诉。8月25日,郑某获刑拘役四个月,而葛某也获刑拘役一个月。
32岁的郑某和37岁的葛某分别来自杭州淳安和江西上饶,两人都是个体老板,也是比较要好的朋友。
8月18日凌晨1点50分左右,杭州市交警支队江干大队民警在艮秋立交桥附近设卡检查酒驾时,发现一辆没有上牌的黄色轿车,开着远光灯,停在不远处。
民警觉得其中有猫腻,但在他们赶过去的途中,车里两个人竟当面各自从驾驶室、副驾驶室走出,互换了位置,且在交警叫停之前又缓缓开车前进了几米。经测试,郑某、葛某体内酒精含量分别为105毫克/100毫升、150毫克/100毫升,均达醉酒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原来,8月17日晚上9点起,两人与几个朋友在东方豪生大酒店KTV唱歌,期间每人都喝了五六瓶啤酒。郑某在去年4月因酒后驾车被查,至今都未去处理,驾驶证也被暂扣。这回眼看又要被交警查获,他担心会被加重处罚,就让副驾驶座的葛某与其换位置。不过,葛某也已喝得迷迷糊糊,稀里糊涂地换了位置后,继续往前开,最后双双被交警查获。
在本案中,郑某虽然酒精含量比葛某低,但为什么判得比葛某更重?承办检察官表示,郑某曾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属有前科劣迹,且之前驾照被暂扣,属无证驾驶,更因存在为逃避处罚让同车乘客葛某顶替的情形,所以获刑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