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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夜骑电动车 一头撞上路边大货车不幸身亡

  货车违停最终赔了31万余元

  时报讯 大货车停在路边,晚上电动车一头撞上,车毁人亡。交警认定,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大货车违停承担次要责任。货车司机自掏腰包赔了10万元。货车的保险公司赔了21万多元。

  近日,余姚法院判决了此案。

  一头撞上路边货车

  电动车车毁人亡

  今年3月,某天晚上9点多,宁波余姚的余方公路上,行人稀疏,来往车辆也很少。这段公路是一条机非混道,一共两个车道,路边停着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差不多占据了一个车道。

  陈大伯,63岁,骑着电动车路过这段路。因为是晚上的缘故,视线可见度不高,当陈大伯看到前面停着的货车时,已经来不及避让,电动车“砰”地一头撞上了货车车尾,一瞬间,陈大伯从电动车上飞了出去。

  有好心路人见状,将陈大伯送去医院,不幸的是,陈大伯伤势过重,在送医途中死亡。

  货车夜停路边属违停

  司机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陈大伯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盲目行驶,未确认安全以致发生交通事故。而货车司机违法在道路上任意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根据陈大伯与货车司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因果关系、过错大小,陈大伯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这个认定结果,双方都大呼委屈。

  陈大伯的家人认为,陈大伯是正常在道路行驶的,不存在酒驾或者超速等违法行为,况且当时是晚上,货车在行驶的道路上随意停车,还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牌,才导致陈大伯没有注意,最终撞上货车死亡。

  而货车司机也觉得委屈:“我的车子是靠边停放的,也没有在行驶,陈大伯自己开着电动车撞上来的,我没有任何过错。”

  陈家人将货车司机和货车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法院,要求赔偿45万多元。

  家属最终获赔31万余元

  货车违停成交通事故隐患

  法院开庭前,货车司机补偿了陈家人10万元。

  庭审中,陈家人撤销了对货车司机的诉讼,但陈家人认为货车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车险范围内赔偿。

  最终,法院认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陈大伯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过错作用较大,货车司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过错作用较小,根据交警的认定,酌情认定货车司机承担35%的事故责任,陈大伯承担65%的事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多元,在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10万多元。

  承办法官提醒,很多人误认为车辆违停最多不过是收到行政处罚,贴张罚单交个钱就了事了,将车辆随意停在路边,这样不但会阻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严重时也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一旦遇到本案这样的特殊情况,机动车可能面临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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