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被告陈某31岁,湖南人,身高约1米75,中等身材,穿黑白格衬衫和牛仔裤,他的亲戚、朋友无一到场。
公诉人说,自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陈某虚构家庭背景,谎称自己出身军人世家,经济条件优裕,以谈恋爱为名先后与5位女子交往,并以宿舍被盗、家人生病等各种理由向对方索要钱款。截至案发,他共从5人处骗得财物计11万余元。
陈某站得笔直。他辩解说,自行车、电脑等部分财物是女方自愿赠送的礼物,不应算作诈骗所得。
“如果你没有虚构身份与她们交往,她们会送你礼物吗?”法官反问。陈张了张嘴,低下头,没有答话。
据警方调查,陈某2012年来到杭州后,在景区一家青年旅社做前台接待工作。庭审中,陈某也承认,自己父亲并非军官,母亲过去曾从事建材生意,但规模不大。
被骗的5位姑娘年龄23岁至29岁不等,都是他通过微信“摇一摇”和某论坛认识的。他自称龙井人,在部队为领导开车,父母在长沙、杭州两个城市为他购置了房产。
交往过程中,陈表现得态度诚恳、热情体贴,加上外貌、经济条件看上去还不错,很快获取女方的好感和信任。其中,被骗钱款最多的姑娘小苹与陈相识仅一周就见了面,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与姑娘熟识后,陈便寻找各种理由向对方“借款”——爸爸遇到车祸,弟弟挪用了公司资金,妹妹宫外孕需要手术……小苹说,当时她与陈某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陈某因家人“有事”向她求助,她实在不好意思拒绝。
今年4月,小苹偶然在陈某手机上看到他和另一个姑娘的聊天记录,这才发觉受骗,报了警。那时,陈已断断续续向她“借走”5万余元。
据陈某交代,骗来的钱大部分用来购买越野自行车和相关装备了。他爱好极限自行车运动,还参加过几次比赛。跟姑娘们交往后,他甚至辞掉了青年旅社的工作,日常吃住等生活开销基本都由她们承担。
陈某被抓时,民警在他的租住处搜出5辆高档越野自行车,价格不菲。而其余钱款大多已被他挥霍一空。
公诉人指出,陈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足够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虚构事实诈骗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诈骗数额巨大,建议在有期徒刑3至4年间量刑,并处罚金。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