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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情人同居 老公闹上门 她因爱生恨点了火

  昨天,一王姓女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在临安法院出庭受审。

  王某54岁,老家山东。2004年与第一任老公离婚后来到杭州,在临安打工时结识了本地男子老徐。2006年,她和老徐结了婚。

  老徐经营着一家小型理发店,生意平平,但足够维持两人的基本生活。

  “我都这个年纪了,没啥大事的话,这辈子就这么过着也挺好。”虽然经济并不宽裕,但有人陪伴依靠,生活总算比过去轻松了许多。王某说,如果没有遇到小张,这种平平淡淡的日子,或许真能维持到老。

  小张也是外地来杭打工人员。2012年,他跟王某通过QQ聊天相识。与老徐相比,小张心思细腻,更加体贴,收入也略高一些。

  起初,王某还瞒着老徐和小张偷偷交往。后来,老徐起疑,两人大吵一架,王某干脆搬离了原住处,和小张同居。

  今年7月,王某提出离婚。老徐很恼火,带着几个亲戚、朋友找到小张家中,要带王某回去。

  王某不吭声,只看着小张。

  小张倒是蛮痛快,提出人可以让老徐带走,不过要支付一笔“补偿金”:“她在这里吃我的、住我的,我在她身上花了很多钱,你给我一万块,我就让她跟你走。”

  王某在一旁听得傻了眼,还没等老徐开口,她已经怒气冲冲地跳了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就算要,这钱你也该跟我要,跟我老公没关系!”

  她反复强调,平时吃、穿开销都是自己打工挣来的工资,小张根本没有给过她那么多钱。

  三人争执不下,一直吵到傍晚时分,小张撂下一句话走了:“要么你们离婚,我一分钱也不要;没离掉的话,你们给我2000块!”

  见男友甩手而去,王某心灰意冷,跟着老徐回了家。

  一到家,两人又是一场吵闹,王某憋着一肚子气,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晚上10点多,她又起身出了门,说要去小张住处把自己的衣物拿回来。

  小张还没有回出租屋,王某在房间里翻拣一圈,没找到自己要拿的衣服。她坐在沙发上,打量着眼前的景物,委屈、懊恼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

  王某从抽屉里摸出小张常用的打火机,走到床前,点火引燃了被子。随后,她顾自离开,顺手关上了门。

  等到邻居报警、消防赶来扑灭明火时,小张的租住处已是一片狼藉。经警方鉴定,电视、冰箱及部分房屋被烧毁,损失共计9000元左右。

  次日,王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庭上,她低着头,泣不成声,称自己在冲动之下做了错事,现在非常后悔。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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